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领域综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文号:沪交行规〔2023〕5 号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11-14 17:49
施行时间:2023-12-20 有效期至: 2028-12-19

沪交行规〔20235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交通领域综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已经2023111日第1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2312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1219日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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