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总队召开2020年第十次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9-29

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9月27日下午,总队举行2020年第十次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次会议由党委书记李冰主持,总队党政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各科室党支部负责同志及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从公务员角度深入学习《民法典》,深刻把握民法典的精神实质,更好推进法典精神、法治理念、法律规定落地生根,助推交通行业高质量发展。会上,总队邀请了华东师范大学刘平教授,其从中国法治历程看《民法典》颁布深远意义、从公法的角度解读《民法典》核心要义以及公务员如何树立正确民法意识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为大家作专题辅导。结合《民法典》专题学习,李冰同志提出学习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学习意识;二是要结合总队机构改革实际,在日常履行公职时,要把《民法典》相关制度贯彻到执法实践中去,同时,公职人员要带头学,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推动和带动总队上下养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良好风尚;三是要抓好学用结合,把实践作为推动《民法典》贯彻落实学习走向深入的重要手段,把学习《民法典》与总队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与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监管紧密结合。希望大家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努力做到执法案件数量、质量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用高质量的执法来助推行业高质量的发展,为交通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会上,李冰同志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做了进一步部署,各党支部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组织专题学习;各党委委员要结合总队第23次党委会学习内容,进一步全文通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总队各项重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把伟大抗疫精神和经验启示融入到提升总队执法监管能力水平的工作实践中,转化为总队全体同志团结奋进、砥砺前行的强大精神力量,更加奋发有为地推动交通执法新发展。同时,我们要按照9月16日谢峰主任来总队调研时所提出总队作为交通执法机构要“严格管理、严肃执法、严守自律、严明纪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抓好总队机构改革、第三届进博会保障、疫情防控以及安全执法监督管理等各项重点工作,要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圆满完成总队全年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