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2-03

2022年,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认真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任务,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不断完善行业法规体系

一是加强行业立法。推进《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制定工作;推进《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改工作;制定了《上海市道路停车场管理规定》13件委规范性文件,均已正式发布和报备。

二是加强立法调研工作。推进《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管理条例》修正调研工作,完成《地方铁路运营管理立法研究》《〈上海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修订立法研究》《城市公共交通立法体系研究》等项目研究工作;完成《上海港口专用码头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

三是做好其他立法相关工作。从交通行业管理角度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进行反馈。对《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会签稿)》等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进行了反馈。

2.强化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以及相关配套制度。出台《上海市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基本涵盖了交通运输各个行业和领域。

二是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综合执法检查,组织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人员考试

三是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行业管理和执法实践需求,对出租汽车和车辆非法客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裁量基准于3月初正式施行

四是推进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换发工作。根据《上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换发的有关要求,组织委属执法单位、各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推进落实具体换发工作。

3.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妥善处理行政诉讼案件12、行政复议案件7件。

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出台2022年委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参与首届上海法治文化节;开展面向市、区两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法》专题培训、宪法宣传周专题法治讲座等;组织开展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第三十四届宪法宣传周活动。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2022年,委系统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共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3项,下放浦东、五个新城、临港等重点区域27个事项,推出8个事项(涉及12个业务情形)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推出“一般项目挖掘道路施工一件事”和“船舶开航一件事”2.0版本,推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两个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推进部门内部以及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推出13个“好办”“快办”改革事项(涉及26个业务情形),“港口工程施工许可(新办、变更)”等3个事项(6个业务情形)实现无人干预自动办理,每月组织开展委、局机关处长“窗口服务体验日”,对委系统“一网通办”上的依申请权力事项461个业务情形办事指南(4万余个要素)进行全面核查。

二、经验亮点

(一)深入开展内河船舶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上海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委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大力开展内河船舶污染防治宣传工作。

一是通过中国海事协同平台进行船舶污染防治宣传工作。为推动辖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实,选取了十余条内河船舶污染防治宣传标语,通过海事协同平台船舶进出港时的报港信息推送相关短信从而开展污染防治宣传工作。

二是通过上海港航微信公众号进行内河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宣传工作。为推动内河船舶污染防治宣传工作的进行,在上海港航微信公众号港航信息菜单栏内新开设船舶防污染模块,内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23条法律法规便于查阅。

(二)推出审批“一件事”2.0版本,实现改革提档升级

对“一般项目挖掘道路施工一件事”和“船舶开航一件事”进行跟踪和持续优化完善,推出2.0版本。截至10月底,“一般项目挖掘道路施工一件事”已办理387件;2.0版本在三个方面作了优化完善:一是将绿化市容部门的“占绿许可”纳入“一件事”平台,由原来的“31”拓展为“41”,进一步提升“一件事”集成服务水平,二是将并联办理的时间由1.0版本的7个工作日(单事项共27个工作日)进一步缩减至5个工作日,三是推出简化表单要素、完善系统功能等改革优化举措。截至10月底,“船舶开航一件事”已办理31件,涉及船舶吨位共计6233吨;2.0版本在三个方面作了优化完善:一是扩大改革范围,将异地转籍内河船舶纳入“一件事”范围,二是在“一件事”平台嵌入游艇“多证合一”办事指引,推进游艇“多证合一”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三是优化完善10项系统功能,进一步提升办理便捷度。

(三)试点监管“一件事”改革,推进综合监管

今年1月,我们牵头综合监管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两个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网约车共涉及10家部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涉及7家部门),改革试点工作于10月中旬结束,相关目标任务基本完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综合监管一件事”方面,跨部门联合检查和约谈形成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现场联合整治持续推进,委执法总队会同公安部门对网约车行业违法行为,持续开展现场联合整治,1月至10月,共查处网约车非法客运案件3396件,同步溯源查处网约车平台公司违法案件827件;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深化,保险公司对非法客运过程中出现的交通事故依法实施拒赔,1月至10月,共实施保险拒赔案件1670件,拒赔金额2153万余元;跨部门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地方金融部门将网约车平台公司名录转上海证监局和相关区上市服务部门,如后续有IPO申请情况将及时反馈主管部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综合监管一件事”方面,对接住建部门,对车辆未备案行为引入网格化管理;多次协调对接公安部门,就将第三方违规清运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达成基本共识;浦东新区、黄浦区两个试点区多措并举,截至831日,外场车辆备案率均达到了90%的改革试点目标;对未备案等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证据移送方式和裁量标准进行了专项研究,修订完善了相关工作口径。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委主要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有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本市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项职责。主要体现在:

(一)提高政治站位,将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带领班子成员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作为制定交通政策、履行交通管理职责的重要抓手,通过党组会、办公会、专题会等形式,经常性宣讲法治要求,在领导业务工作的过程中贯彻法治化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二)加强法治统筹,亲自组织、部署和推进重点法治工作。在重点立法项目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行使、重点放管服改革举措研究等方面,委主要领导均亲自听取工作汇报,做出工作指示,年内推进完成了《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交通发展白皮书》(2022版)等立法项目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出台。

(三)确保见行见效,以第一责任人身份加强督促、考评和整改。委主要领导重视法治化工作要求落地执行,指示要求对委系统内设部门和委属单位法治化管理情况进行摸排,要求编制委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实施细则,在全市政府部门中,率先开展了内部法治评价。委主要领导还经常通过指示、批示,督促行业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中的重要法治要求,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发现的与法治化要求不符的相关问题。

四、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进一步加强行业立法保障围绕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本市“十四五”时期综合交通发展目标任务,按照2023年度的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及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从改善民生实事、加强公交都市建设等方面,推进行业立法工作。

2.全面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本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活动,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在适当领域推动探索健全柔性执法监管机制。促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做好行政执法证考试组织和执法证审核工作。

3.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贯彻落实委复议和诉讼相关工作制度,做好日常复议答复和应诉工作。

4.继续做好法治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工作,继续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挖掘行业普法阵地资源,扩大普法宣传面。

(二)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1.突出功能需求,推进放权赋能

一是对前期下放临港、五个新城、浦东的事项进行全面调研,对承接中尚存在的问题予以协调解决,进一步提升放权成效。对全委审批事项的市区分工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梳理,对市级事项研究论证能否下放区级,对市区两级事项研究论证能否进一步扩大区级权限。

2.强化简政重塑,促进提质增效

在审批材料和审批时间精简的同时,更加关注内部业务流程的再造;通过流程再造重塑,激发潜能、提升效率。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主要抓手,借鉴既有的三个高效办成一件事的经验,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和委内委外协同,对业务流程进行革命性再造,建立并联式一体化工作机制,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网办理、统一发证、一体管理,对内释放更多行政管理资源,对外为相对人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3.聚焦办事需求,提升服务能级

一是进一步推动“好办”“快办”服务。以企业和群众办事感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近两年“好办”“快办”工作的基础上,对高频事项进行逐项梳理,大力推进好办快办事项的面上复制推广。二是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健全线上线下办事指南的标准化管理,推进办事指南的智能化引导,为相对人提供清晰、可预期的服务指引。在推进线上服务的同时,强化线下窗口建设,夯实线下的支撑和托底作用,满足不同群体的个性化办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