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文书送达公告2021.4.7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4-07
执法文书送达公告
下列表格所附交通执法法律文书,按照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已退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视为已送达。特此公示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1年04月07日
序号 | 文书名称 | 文书编号 | 当事人名称 | 邮寄文书退回日期 |
1 |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事先告知书 | 4191177220 | 上海豪捷草坪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4月6日 |
2 |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事先告知书 | 4191176058、4191176059、 4191175971 | 上海皖涛运输有限公司 | 2021年4月6日 |
3 |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事先告知书 | 4201103731、4201103732、 4201103733、4201103730 | 上海村松物流有限公司 | 2021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