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交通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1-01-31
字号
[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交通委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家、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的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引导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切实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同时,我委制定《2020年上海市交通委员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主要公开范围,狠抓《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落实。公开行业重点领域相关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及解读;公开涉及我委职能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公开“三公”经费、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两会办理答复和总体情况。做到优化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和工作能级,进一步提高本市交通行业工作透明度

(一)抓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落实

1.做好宣传和组织实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出台后,及时通过委门户网站开展专题宣传,并11组织委机关及、本系统单位、各区交通主管部门开展《规定》专题培训。根据《规定》新增要求,修订、完善委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个子栏目。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按照统一格式、法定时限,发布和报送工作年报。

3.优化依申请公开的服务和管理。畅通信函、在线、当面提交信息申请受理渠道,加强现场受理点建设,方便公众当面提交申请。同时,加强受理点人员配备和业务培训,提高现场服务能力,做好现场疑难解答和便民服务。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程序,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机制。严格在法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完成答复。2020年,我委共收到101件申请,已办结101行政复议11件,结果维持4件,尚未审结7件;行政诉讼1件,结果维持1件。

4.动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对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结合交通行业实际,确定我委主动公开具体内容,编制主动公开目录,并定期审查,动态调整。对原设定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根据公开条件适时做好转主动公开工作。2020年累计转主动公开信息22件。

(二)着力抓好重点领域公开

1.做好国家战略推进落实情况信息公开。一是做好长三角区域交通设施互联互通、长三角区域交通服务互通共享、长三角区域港航协同发展推进落实情况信息公开。二是做好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交通保障的信息公开。三是做好乡村振兴四好农村路相关信息公开。

2.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相关信息公开。在市交通网门户网站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栏,并依托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网站,发布相关政策、行业动态信息,进一步提高国际航运中心相关政策的公开透明度,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影响力和辐射力。

3.推进交通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交通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工作协作和信息报送机制,梳理该领域批准与实施全过程信息,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专栏集中公开并适时动态更新。

4.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规定公开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相关信息。2019年新能源专用牌照额度52799辆,新能源汽车专用营运额度8364辆。)

5.依法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和统计信息。按本市要求做好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财政决算的信息公开。按交通运输部要求做好收费公路统计信息公开。

6.做好2020年市政府实事意向项目信息发布。一是推进65条公交线路498个站点实现实时到站信息预报服务项目信息发布二是在中心城区大型公共场所及道路新增100个出租车候客点服务项目信息发布三是推进50处道路交通拥堵点改善项目信息发布

(三)加强解读回应和公众参与

1.做好政策解读。全面落实《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实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2020年累计发布各类政策解读23件。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委领导高度重视,谢峰主任等委领导先后5次通过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电台广播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实事项目、重点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2.增强公众参与。对涉企涉民法规政策,事前倾听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布。本年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事项,组织政府公开日、会议公开等活动3次,邀请利益相对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相关会议

3.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我委收到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计271件,其中主办141件,会办130件,均已按期办结。

(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做到分类科学、内容完整,充分体现交通行业的工作内容。加强与结对区政府紧密联系、协同配合,结合委业务职能、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做好条线指导和标准确认。完成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并通过市交通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对在所属领域,对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指导推进。

2.推进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继续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主动公开和动态调整机制,主动公开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职能、权责清单变化等信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集中公开,加大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推进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时间压缩、流程优化的具体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强化电子证照推广使用管理,通过数据共享,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动交通行业企业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进行集成式、一站式公开。依托办事服务大厅,开设政务公开服务窗口,配备相关查阅设施、设备,方便公众查阅政务信息。

(五)加强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设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完成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升级改造。完善“上海交通”政务公开栏目,调整更新“五公开”内容,政务公文类信息类主动及时公开,提供PDF下载功能,并做到防篡改、防伪造。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新闻信息、互动信息和政务服务信息,确保信息时效性。构建便民信息频道,增设便民提示栏目,提供便民指引、实用信息,梳理便民查询栏目,依托委综合业务平台,提供资质查询等十大类查询服务,确保查询信息的准确性。优化栏目内搜索引擎功能,优先显示最新政策文件、便民类信息等搜索结果。2020年,“上海交通网”共发布各类信息2143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务公文信息86件,网站总点击量123万次。

2.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利用上海交通微信微博平台,提高交通行业权威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的主动推送。政务舆情发生时,迅速传递政府声音,消除公众疑虑,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强化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2020年,“上海交通”微信发布各类信息1000条,订阅数25万个;“上海交通”微博发布各类信息1500条,关注量170万个。

(六)强化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

1.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委系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过程监督和检查,加大对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的通报力度,年内对本系统政务公开进行专门指导或检查并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2.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修订完善委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公文类信息审核发布办法。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认真做好委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维护清理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更新,并及时在市交通委门户网站更新发布。

3.开展委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学习交流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提高公开能力和公开意识。2020年,我委组织相关培训2次,累计培训150余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6

14

43875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2

-22

90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935

-2851

14084

行政强制

5654

-447

520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7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9

697 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5

14




2

10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9

8




2

4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8

1





29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






3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5

4





9

(七)总计

85

14

0

0

0

2

10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2

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0

7

11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运行平稳,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受理、答复和咨询进展顺利,但距离社会期待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方面需要丰富解读形式,目前政策解读以文字说明、图解为主,需要增加动画、小视频、短音频等多种当下民众乐于接受的形式,扩大政策解读的影响范围;二是一些失效的政策文件需要及时梳理,对调整的政策内容,要重点关注,加强宣传;三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事项组织宣传相对薄弱,需进一步加强公众参与,提高相关多方会议及活动的组织频次。

下一步,我委在政务信息报送和行业信息公开上仍需加强,一是研究拓展渠道和平台,加强与政务新媒体工作共享融合,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增强解读回应参与实效,强化信息报送和考核通报机制;二是按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认真落实主动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推进行业信息公开,增强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jtw.sh.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23115126;电子邮箱:bgs@jtw.shanghai.gov.cn。


相关稿件

相关附件

分享到: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