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本市公路中修工程招投标异议 及投诉处理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12-31

沪道运设养〔2019〕165号

 

 

关于完善本市公路中修工程招投标异议

及投诉处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公路中修工程在招投标过程中异议及投诉处理机制,促进相关领域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投标人质疑投诉权利

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的提出方式及处理方式根据上述法规及其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要求执行。过程中,对于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的,招标人、代理机构以及可能涉及的其他投标人应予以配合。

二、畅通投标人质疑投诉渠道

积极配合市财政部门研究建立与“互联网+”相适应的快速裁决通道,为投标人提供标准统一、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和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会同招标人、代理机构和财政部门依法及时予以答复和处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