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约谈19户超限运输重点监管企业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4-09

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严重破坏道路基础设施,给道路和桥梁带来严重危害,降低道路使用寿命,被称为公路“第一杀手”。为深刻吸取“10·10”无锡312国道跨线桥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本市货运行业执法监管,4月9日,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联合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交警总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以及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渣土管理专委会),对本市19户超限运输重点监管企业开展约谈。

检测数据显示企业超限运输情况严重

2020年1月1日起,为全面禁止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本市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在全市高速公路122个入口均统一安装了货运车辆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对所有驶入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实施电子称重检测,重点发现并处置违规驶入高速公路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此次约谈的19户企业是今年3月经上述入口称重系统检测发现的涉嫌超限超载情况较为严重的车辆企业。比如:超限率排名第一的上海勤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月被系统检测到超限1931辆次。

从约谈企业的类型来看,排名靠前的企业主要为本市的渣土运输企业,其所属的运输车辆多为4轴重型自卸货车。根据目前交通运输部制定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及有关标准规定,该类型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时,车货总重应不超过31吨。但从监测数据和实际执法过程中来看,这类渣土运输车辆普遍存在超限情况,究其原因在于,其车型与国家规定的最新标准不统一,车辆出厂自身车重已达20吨左右,按照业内“平箱平盖”的规则,每趟运输实际满载可达50余吨。

联合执法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执法监管和处罚力度,根据2017年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实施意见(《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检测车辆装载情况并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单独实施处罚和记分。

为此,约谈会上,市交通委执法总队通报各企业3月检测到的超限数据以及行业执法监管情况,市交警总队再次重申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交通违法处罚情况。同时,结合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系统建设,本市将进一步延伸非现场执法手段应用,对符合证据要求、事实清楚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通过非现场执法手段实施处罚。对多次违法的运输车辆和企业实施暂停营业、吊销证照等处罚,并对托运方实施责任倒查,依法处罚源头单位。同时,将多次违法的运输车辆及所属企业纳入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对其扩大经营规模、增加运输车辆等日常经营行为作出相应的限制,加大企业违法成本。

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表示,望本次联合约谈会给广大货运企业敲响警钟,执法部门要求企业:一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纠正超限超载违法行为,逐步淘汰更新不合规车辆,严禁使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经营活动,加强对企业人员内部安全教育;二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考核制度,规范车辆装载行为,对发生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驾驶员和相关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同时,执法部门要求托运源头企业落实相关责任,不得允许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可引入先进车辆设备,安装称重检测设备,确保车辆出场合规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