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12-02

今年以来,市交通委结合本市轨道交通服务现状、有关管理要求,同时呼应市民对轨道交通的诉求,对《上海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再次进行修订。并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本次修订将免费乘车范围调整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免费乘车待遇的乘客,凭有效证件,经轨道交通企业查验后,可以免费乘坐本市轨道交通(磁浮线除外)。不全部罗列以避免可能出现新的免费群体却未能涵盖引起矛盾。由于磁浮线的票价体系独立于路网其他地铁线路,且不在路网的票价换乘体系内,因此特别进行补充,避免乘客误解。同时,为响应国家人口政策,乘客可以带领儿童免费乘车人数由一名调整为两名。

以人为本,强化轨交乘客乘车行为。考虑到目前使用二维码扫码进站的客流比例逐渐增多,进站凭证已不再局限于票卡形式,因此将有效车票修订为有效乘车凭证,并增加禁止逃票相关要求;将超时乘车补款由网络单程最低票价补交票款修改为最高票价补交票款,并加大了对无票乘车的处置力度。同时,对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和其他逃票的行为,有关信息可以纳入个人信用系统。对于拒不遵守的乘客,运营单位有权劝阻和制止,制止无效的,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参照《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新增轨道交通范围内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意外情况时,乘客应当保持冷静,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或者按广播提示有序疏散。

安全有效,提升轨交安全及乘车环境。对于运营安全禁止行为以及影响运营秩序相关要求进行修订增设。对危害设备设施、危及运行安全的行为予以禁止;将饮食、躺卧等纳入不文明行为;明确禁止乘客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携带充气气球等行为。并重新规范乘客携带行李规格,从长度不得超过1.7米修改为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同时,进一步强调轨道交通乘车环境的重要性,明确不得污损乘车环境,建立文明乘车制度。

下一步,本市轨道交通部门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上海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开展现场督导,加强巡视监督。进一步规范运营服务标准,提高运营服务水平,全力打造安全、舒适、有温度的乘客出行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