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设“审批证件遗失声明”公告栏的说明
来源: 审批证件遗失声明用户 发布时间:2019-09-26

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及“一网通办”“双减半”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减证便民力度,减少企业群众负担,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决定起开设遗失证件公告栏。

申请人因交通行政审批证件遗失在办理补证业务时,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原需要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原件,现可另行选择网上公告。具体流程为:申请人在“一网通办”补证业务申报材料栏中下载或在办理窗口获取含有证件遗失(灭失)声明内容的申请表,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由管理部门将遗失声明在网上公告栏进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