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2024年信访工作兼职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04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4信访工作兼职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为积极推进法治信访建设,根据《司法部 国家信访局关于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上海市交通委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信访工作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人数及条件

兼职政府法律顾问1名,受聘条件主要包括: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四)未在3个以上的本市市级机关单位担任外聘法律顾问。

(五)执业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行政法或民法领域执业经历,熟悉交通运输领域及信访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实务操作经历。

二、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依靠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二)参与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协调处置,依法依规化解信访矛盾;

(三)服务依法行政,为涉及信访工作的改革创新举措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对涉及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送审稿以及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答复意见的论证;

(四)对涉及交通行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社会公共事件等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五)参与信访检查督导工作,为信访事项规范处置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六)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15日起至2024115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个人报名与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方式。

1.个人报名

1)《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

2)请书面填写《报名表》并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请在报名期限内(以寄出邮戳为准)将上述材料邮寄至:本市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1005室,邮编:200125,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收。

2.所在单位推荐

由推荐单位负责填报《报名表》,并加盖公章。相关报名材料及邮寄地址同上。

咨询电话:23115116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41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