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2019年度第2次个人和单位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业务的函
来源:市交通委法规处
发布时间:2019-02-27
沪交法业务(2019)003号
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经研究,本次拍卖安排如下:
1、2019年度第2次个人和单位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活动分别定于2月23日(10:30-11:30)和2月25日(14:00-15:00)举行,特委托你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2、个人客车额度8998辆(含个人在用客车额度委托拍卖998辆),其证明编号为19012833-19021830;单位客车额度1629辆(含委托拍卖:单位在用客车额度1229辆,单位摩转汽额度31辆),其证明编号为19001871-19003499。额度证明使用期限1年(即个人和单位额度使用截止日分别为2020年2月23日和2020年2月25日)。
3、个人客车额度拍卖警示价设置88100元,单位客车额度实行有底价拍卖,底价为同月个人客车额度拍卖成交均价(按100整数倍取整确定),出价方式按拍卖现有规则进行。
4、按额度拍卖管理等有关规定,做好拍卖系统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投标拍卖信息公开和通畅,保持拍卖过程和结果的严肃性、有效性,确保投标活动顺利进行。同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并将投标拍卖情况报我委。
5、请于拍卖日前七天(2月16日)按时公告额度拍卖有关信息。
二○一九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