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路运输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施行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12-31

为加强本市水路运输市场管理,推进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引导经营主体依法守信经营,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市交通委于日前正式颁布《上海市水路运输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自2021年12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16日。

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是“信用交通省”创建的要求,信用监管是提升治理能力的一项重要手段,在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审批和市场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中,信用信息应用正发挥着重要作用。《细则》具体规范了本市有关水路运输市场信用管理部门的信息归集、评价管理、应用共享、信用修复和监督管理工作,共分七章34条,其中明确了适用范围和部门职责、信用分类和归集要求、信用评价的方式和程序、信用信息应用和修复要求等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