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大港航道功能的批复
文号:沪交规〔2019〕657 号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11-12 16:54

青浦区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大港航道功能的请示》(青交〔201910号)收悉。

根据《上海市内河航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原则同意取消大港航道的航运功能,调整为普通河道。

接文后,请组织相关单位根据航道管理部门意见,布设警示和助航标志。

 

 

 

○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