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报送2018年第四季度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信息的函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1-04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8号)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7]1010号)精神,我委组织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公路管理机构对我市2018年第四度涉及严重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责任主体进行统计。经统计,我市第四季度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