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份案例反馈一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11-11

编号  沪交群(2019)邮0717号    受理时间  2019-11-07   回复时间  2019-11-11

事由  咨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时间相关问题。

处理过程与结果

    根据交通部有关文件,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发布了沪运管货【2019】1号文《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不再办理该类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