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份案例反馈五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10-27

编号:沪交群(2020)邮1046号  受理时间:2020-10-22回复时间:2020-10-27

事由:咨询个人注销如何交安B证。

答复单位: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处理过程与结果

根据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交建〔2016〕1117号)第十五条信息变更第二款规定:安管人员因工作调动需要变更合格证书的,应由其原所在施工企业通过“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调出注销手续,并应在网上提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材料,主管部门在收到书面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个人不能申请注销证书,应与原所在施工企业沟通注销事宜。 
    如对该事项有任何疑问,信访人可致电021-58401858-23349与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