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份案例反馈五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2-21
编号:沪交群(2024)邮0689号 受理时间:2024-2-18回复时间:2024-2-21
事由:投诉上海驾校,要求退还学费4980元。
答复单位: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处理过程与结果
经查,信访人因与驾校教练产生退费纠纷而进行投诉,接到来信后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系驾校沟通核实。目前,经过协商,信访人愿意留在该驾校继续学习,已为信访人重新安排教练员带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