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查验流程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8-22

一、查验依据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有关工作的通告》、《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在本市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包括起讫地一方在上海)的承运人和承运车辆(以下简称专用车辆)必须能够正常接入交通运输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以下简称全国联网联控平台),并向本市运输管理机构申请接受查验,符合条件的,将车辆名单录入《上海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接入车辆目录》(以下简称车辆目录)中。未进入车辆目录的不得在本市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包括起讫地一方在上海)。  

二、查验单位  

负责查验专用车辆是否正常接入全国联网联控平台进入上海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以下简称市联网联控平台),并录入车辆目录的运管机构:市(区)运输管理机构,具体查验单位地址:  

验证单位地址电话
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徐家汇路579号1012室53015003
市运管处金山石化管理站金山区北泰路254-258号67262121
上海市金山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朱泾镇沈浦泾路55号57337448
上海市奉贤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奉贤区南桥沪杭公路2181号57107277
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莘北路30号6楼64881044
上海市松江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乐都西路867号5号楼2楼266-269号(行政服务中心)57747617
上海市青浦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青浦区盈顺路218号4楼69228590
上海市嘉定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2楼交通局窗口(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69989138
上海市宝山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宝山区友谊支路81号56105745
上海市崇明县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城桥镇东门路147号59622927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署张江路1238号3号楼68509829

三、查验流程  

1.有查验需求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运输企业)可从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网站https://dlysj.sh.gov.cn/下载或至查验单位领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查验登记表”(以下简称查验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   

2.填写完整后,携带查验登记表、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有效的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卫星定位装置安装证明、槽罐检测报告(如车辆是槽罐车)等材料至查验单位进行查验(注:所有的复印件材料都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如缺少材料或未加盖公章则不予办理)。  

3.查验人员核实查验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与携带的证件材料信息无误后,登入市联网联控平台,输入相应车辆牌号进行查3验,如查验车辆已接入的,市联网联控平台显示相关信息,查验人员在市联网联控平台补充完整相关信息,同时打印相关查询截图,与查验登记表留存备查。  

4.市联网联控平台自动生成车辆目录,并实时发送至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网站,以供查询,同时市联网联控平台可打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查验情况告知单”交申请查验人员。  

5.市联网联控平台每天定时汇总生成车辆目录(包括本市专用车辆和外省市查验专用车辆),车辆目录生成规则,在市联网联控平台在线车辆,如专用车辆离线或异常超过10 天(含10天),则在车辆目录中剔除。在车辆目录中剔除的专用车辆可进行恢复查验,恢复查验有运输企业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网站https://dlysj.sh.gov.cn/上自行操作恢复,运输企业登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网站后进入车辆目录查询界面,点击恢复目录查验,输入恢复查验的车号、车牌颜色、该车“查验情况告知单”的编号、单位许可证号,系统将自动进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进行查验,查验通过后自动恢复车辆目录,并把查验结果在恢复查验界面上反馈。   

6.车辆目录可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网站https://dlysj.sh.gov.cn/上查询,查询单位在查询模块中输入查询车号,如已接入全国联网联控平台的车辆可显示相关接入信息。   

7.该工作于2015年9月10日开始,目前仍在开展。  

关于外省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联网联控查验的建议根据五必查要求,目前可通过交通部的“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对车辆是否在全国联网联控平台上进行查询核实。所以,之后也可不用通过联网联控查验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