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停车资源共享利用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8-21

主题: 上海停车资源共享利用

时间: 2019年08月21日上午 09:30

嘉宾: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于福林

简介: 由于小客车保有量增速超过车位数量增长,停车供需缺口逐年扩大,早在2013年上海市就将停车资源共享列入《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经过多年发展,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工作已取得了积极成效。

【主持人】     2019-08-21 09:31

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到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于福林为大家介绍上海市关于停车资源共享方面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成果。欢迎您于主任。

【于福林】     2019-08-21 09:31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2019-08-21 09:32

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是城市发展的一个很有意义的尝试,请问上海实施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的实施背景是什么?

【于福林】     2019-08-21 09:32

在实施背景上,一是小客车保有量增速超过车位增长,停车供需缺口逐年扩大。近年来,上海小客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但车位增幅有限,特别是中心城居住区、医院、公共服务机构等重点区域配建车位增长缓慢,停车缺口继续扩大,停车矛盾日益突出,其中中心城建成较早的老旧居民小区由于规划建造的配建车位严重不足,停车问题更为凸显。二是新增停车设施供给的条件及手段有限。受到城市空间土地资源开发总量和布局结构的限制,新增配建停车设施建设周期长且主要集中在城市外围区域,在停车矛盾突出区域推进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相关工作进展缓慢,而在老旧居住区占用内部通道、绿化、临时用地挖潜增设车位,对居民正常通行、消防、小区环境等均造成一定影响,难以大规模推进实施。在上述情况下,如何有效盘活存量停车资源,通过促进各类既有停车资源的共享利用,充分提高利用效率,就成为在停车矛盾突出区域快速增加停车资源供给、均衡停车供需关系的重要举措。有关推进“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的规定也作为上海市政府规章《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在2012年修订发布、2013年正式实施时的一项主要增加条款予以明确:“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交通、房屋、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停车资源共享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并加强对共享工作的监督、指导”,并规定由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

【主持人】     2019-08-21 09:35

那这项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呢?

【于福林】     2019-08-21 09:35

在指导思想上,以“创新、协调、绿色、共享、开放”为理念,以提升停车资源集约利用效率、实现停车规范有序为目标,以本市公共停车信息平台为技术支撑,以加强本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以及停车综合治理为契机,努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个人自律四位一体和良性互动的停车共享工作格局。在实施原则上,主要包括:1、加强领导、合力推进。充分发挥市、区、街镇三级政府管理机构在停车共享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市级部门指导、各区政府部署、街道乡镇实施”的工作推进模式,组织和引导停车供需双方及社会第三方停车经营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第三方企业”)等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共治,按照“统一指导、属地推动、因地制宜、协商确定”的工作原则,建立多方协同推进机制,落实分工职责,协调各方利益;2、市场运作、专业服务。鼓励由街镇会同有关第三方企业作为实施主体,统筹停车资源供需关系,搭建停车供需双方对接协商平台,组织签署合作协议,具体开展停车共享经营服务,做好跟踪协调服务工作;3、规范有序、信息支撑。支持有关第三方企业利用本市公共停车信息平台开展停车共享经营服务,统计对接停车供需双方服务和使用信息,鼓励供需双方按照有关协议约定规范服务和有序停车;4、自愿为主、政府鼓励。鼓励停车资源供给方在能够保障自身生产经营秩序和安全的前提下对外开放停车资源,鼓励停车资源需求方通过街镇及第三方企业对接使用周边停车资源。

【主持人】     2019-08-21 09:39

请问上海实施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于福林】     2019-08-21 09:40

在工作目标上,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在最大限度挖潜利用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内部停车资源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周边公共、专用、道路等各类停车资源,形成“内外联动、错时共享”的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格局,切实优化停车资源配置,有效缓解重点区域停车供需矛盾,实现停车规范有序。

【主持人】     2019-08-21 09:42

为完成工作目标,我们的总体工作部署都有哪些呢?

【于福林】     2019-08-21 09:42

我委会同市住建委、市卫计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机管局、市国资委等七委局于2016年9月18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本市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的指导意见》(沪交设〔2016〕1027号),同时在我委2017年7月印发的《上海市静态交通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2018年1月30日联合印发的《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及市政府办公厅2018年2月8日印发的《上海市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中,也都将 “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列为“十三五”期间重点任务,明确由我委总体牵头,各区政府具体实施,在 “十三五”期间要创建500个停车共享项目、提供30000个共享泊位。为此,市政府在2017-2019年连续三年将“创建停车资源共享利用项目”列为政府实事项目,我委作为项目责任单位牵头做好有关工作任务协调分配和推进督办工作。

【主持人】     2019-08-21 09:45

工作的主要内容和配套措施是什么?

【于福林】     2019-08-21 09:45

在实施内容上,重点针对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停车需求,优先考虑利用在周边步行距离300-500米范围内的公共、专用、道路等各类停车资源,引导居民、患者、学生家长等将所乘车辆错时或临时停放。

在实施措施上,主要包括:1、在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停车矛盾突出的区域,周边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库)原则上应全天开放;2、有关政府机关、医院和普通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保障内部安全和秩序的前提下,应将内部停车设施错时对外开放,率先落实停车共享责任;3、鼓励商业、办公等建筑配建的停车设施办理经营备案手续,对外提供错时或临时停车服务,其中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增建的公共停车泊位,应按照所在区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全部对外开放,不得自行占用;4、停车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周边道路具备夜间停车条件的,由街镇牵头协调公安、交通、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道路停车管理单位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停放管理制度,编制初步方案,并履行本市道路停车场设置、审核程序申报批准后,可以按照本市道路停车场包月停放管理的相关规定实施;5、根据业主大会决议,全体业主共有的住宅小区内部停车设施可向周边错时开放,提供临时停车服务。另外,在具体推进工作机制上的具体实施措施还包括:建立区域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协调制度、建立停车共享供需双方对接协商机制、制定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操作方案等,制定住宅小区停车共享协议和管理规范(示范文本)以及可供参照实施的停车共享操作流程。

【主持人】     2019-08-21 09:50

到目前为止,这项工作的的进展和成效如何?

【于福林】     2019-08-21 09:50

在总体进展上,随着2017-2018年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创建停车资源共享利用项目”的连续推进实施,两年累计创建333个停车共享项目,提供约1.35万个共享泊位,其中:2017年共计创建174个停车共享示范项目、6987个共享泊位(主要为住宅小区服务的有150个项目、5195个泊位,主要为医院、学校及其他公共服务机构服务的有24个项目、1792个泊位);2018年共计创建159个停车共享项目、6513个共享泊位(主要为住宅小区服务的有139个项目、5195个泊位,主要为医院、学校及其他公共服务机构服务的有20个项目、1318个泊位)。2019年以来(至7月底),已新增创建124个停车共享项目,提供约6104个共享泊位。

在实施成效上,经抽样调查评估,2018年共享泊位利用率达到73%,初步效果已经显现,部分项目车位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项目周边住宅小区、医院等重点区域“停车难”矛盾。更为重要的意义在于,上海停车共享工作从“纸面上的探索”到“落地的实践”,已在全市逐渐形成“盘活存量资源、开展停车共享”的总体共识、良好氛围和积极意愿。

【主持人】     2019-08-21 09:56

目前我们在开展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时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有没有相应的对策?

【于福林】     2019-08-21 09:56

结合上海近年来开展的“民生访谈”和大调研工作,我委重点选择了“杨浦区红房子医院周边区域停车共享项目”作为典型示范项目进行跟踪评估,主要针对创建停车共享项目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工作计划,调研形成实施方案,持续协调推动落实。

一是停车供需不平衡,需要加强整合统筹。由于停车需求和资源供给时间差异明显、位置相对分散,点对点、一对一的双向匹配很难在开放泊位规模、停放时间、步行距离和停车费用等方面完全达成一致,尤其是部分居民对错时停车资源的选择以及白天对外开放小区车位的决策方面要求较高,会明显影响供需双方的合作意愿。对此,我委推进打破原有一对一的双向合作模式,实现区域内各类停车需求和资源供给的统筹整合,实行“一对多”和“多对一”的循环服务模式,在更大范围内平衡停车供需关系,争取实现区域内所有停车资源的共享利用、供需匹配。

二是信息服务缺失,需要加强综合提升。由于缺乏有效的停车信息引导服务,造成供需信息不透明,影响了停车共享工作效率的提升和动态调控交通出行效果的发挥。对此,我委正推进建立现场电子引导屏和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移动终端服务相结合的停车信息引导、错时停车预约服务。

三是工作机制单一,加强健全落实。停车共享工作涉及各类停车资源和停车需求的调研、协调和部署落实,我委在牵头推进的同时,需要摆脱自身力量比较单一的局限。对此,我委积极协调建立了“区政府统筹实施、所在街镇属地落实、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实施节点,保障项目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主持人】     2019-08-21 10:05

上海实施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的后续计划如何?

【于福林】     2019-08-21 10:05

上海从停车共享工作的实践和实情出发,合理确定了停车共享的有限目标,认为“停车共享”可以局部缓解部分区域的突出停车矛盾,但仅靠此项措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本市范围内的停车供需矛盾,在持续推进停车共享工作的同时,还应从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需求管控等多方面综合施策、多措并举,逐步加强对停车矛盾的有效治理。

在持续推进“停车共享”上,一是部署落实目标责任。根据“十三五”期间要创建500个停车共享项目、提供30000个共享泊位的总体任务目标,按照“市交通委负责,各区政府、市机管局、市教委、市房屋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化委配合”的总体分工,合理确定各区任务指标要求,明确有关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的职责分工。二是推进项目规范化建设。起草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示范项目的创建标准、评定办法和运维要求,制定统一标识体系,形成项目创建操作规程,指导各区积极开展项目标准化示范建设,提升项目服务形象和实施成效。三是加强实施推进督办。通过电话沟通、书面通知、专题会议、专报领导等方式,加强对相关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在项目建设进度、统计报送、交流宣传等方面的工作检查和督办,确保按照计划进度实施。

在综合施策加强停车治理上,要坚持政府推动和社会共治相结合。一是要政府积极推动,以“适度供给、调控需求、动态平衡、集约共享”为基本原则,明确分区分类管控要求,采取差别化的停车供给及需求管理政策。二是要社会多方共治,倡导形成“自备车位、理性购车、合理用车、有序停车”的车辆拥有和使用理念。要坚持结构合理、差别对待的停车供给原则。一是要形成“配建为主、公共为辅、道路为补”的停车供给结构。二是要实行“适度满足基本停车,从严控制出行停车”的差别化供给策略。要坚持引导性和限制性需求管理并重。一是要推行引导性需求管理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公交优先”的发展战略,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加快发展集约化交通出行方式。二是要完善限制性需求管理措施,调整完善本市小客车拥有和使用管理措施,控制小客车保有量和基本停车需求的过快增长,进一步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利用市场化手段有效调控出行停车需求。

【主持人】     2019-08-21 10:16

通过于主任的介绍,我们对上海停车资源共享工作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由于时间关系,本期访谈到此结束。感谢于主任的介绍,感谢网友们的关注!

【于福林】     2019-08-21 10:16

感谢大家关注!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