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春节前本市交通建设领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11-28
各区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投集团、申通集团、机场集团、上港集团、久事集团、申铁公司,市交通安质监站、市交通建管中心: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相关工作要求和交通运输部具体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决定开展2020年春节前交通建设领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以政府投资交通建设项目、曾经出现劳资纠纷问题的项目和企业为重点,通过自查自纠、及时清欠、重点抽查、完善长效机制等综合措施,确保2019年底前政府投资交通建设项目欠薪问题清零,2020年春节前其他项目欠薪问题清零。
二、主要内容
自查、抽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项目、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及相关欠薪问题的排查处置情况;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及人工费支付情况;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按实足额支付工资、分包委托总包通过银行代发工资等4个100%落实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
各从业单位要在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清理自查。
施工总承包企业要牵头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有关情况及时报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要对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情况、资金到位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人工费,同时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有关自查情况及时报各区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交通安质监站,对恶意欠薪的单位要立即报请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二)抽查阶段
按照“市区两级、分级管理”原则,各区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交通安质监站对交通建设项目和有关从业单位开展专项抽查。抽查既要有一定的覆盖面,也要结合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同时,要督促建设单位按合同加快支付合同款项,做好欠薪风险排查防控,及时消除欠薪隐患。
市交通委将适时开展暗访抽查,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确保清欠目标按期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具体措施,加强组织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和目标要求,全力做好岁末年初治欠保支工作,切实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注重宣传引导,加强排查处置。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和措施要求,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维权信息告示牌,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针对农民工反映的欠薪问题,要实行首问负责制,及时组织核查,妥善处置,坚决杜绝群体性、极端事件发生。
(三)健全长效机制,预防新增拖欠。要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监管,资金未落实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从源头预防欠薪。要进一步落实各方责任,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谁管理工程、谁预防拖欠”的原则,规范农民工用工管理,形成预防预警、及时处置、暗访抽查、信用评价、制度保障、综合施策的工作机制。
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春节,各区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交通安质监站请于每月20日前将所辖交通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排查及清欠情况报市交通委(填写附件)。
附件:上海市交通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排查表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刘依,联系电话:2311798,23115291(F))
附件
上海市交通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排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公路 | 水运 | 市政道路 | 轨道交通 | 枢纽场站 | 合计 | |
在建工地数(个) | ||||||
未解决拖欠案件数(个) | ||||||
涉及被拖欠人数(人) | ||||||
涉及拖欠金额(万元) | ||||||
涉及拖欠项目数(个) | ||||||
涉及拖欠企业数(个) | ||||||
本期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数(个) |
填报人员: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