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浦星公路跨芦恒路节点改造工程龙门吊倾覆事故有关情况的警示通报
文号:沪交建函〔2020〕885 号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11-23 17:20

各区交通建设主管部门、城投集团、申通集团、上港集团、机场集团、久事集团、申铁公司、建工集团、隧道股份、中铁建、中铁工、中建八局、中交三航局、中交上航局、中建港航局、宏润集团、腾达建设:

20201120日,本市浦星公路跨芦恒路节点改造工程发生一起龙门吊倾覆事故,造成地铁8号线芦恒路站2号出入口建筑受损,社会影响较大,市领导高度重视。

为深刻吸取教训,警示交通建设行业各参建单位认真反思警醒、举一反三,切实防范和遏制交通建设工程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相关情况和工作要求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1120日凌晨230分左右,浦星公路跨芦恒路节点改造工程高架立交进行东侧匝道小箱梁起重吊装施工,两台120吨龙门吊以双机抬吊方式吊装,吊机上跨匝道沿浦星公路南北向布置,混凝土箱梁单榀重约160吨,两端各布置2个吊点共4个吊点。箱梁通过卡车运至现场后,两台龙门吊移动到位,起吊过程中北侧龙门吊发生失稳导致倾覆,碰撞施工围挡和地铁8号线芦恒路站2号出入口,造成2号出入口建筑受损,现场无人员伤亡,社会影响较大。事故正在调查过程中。

建设单位: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市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当前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的严峻形势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深刻吸取“11.1”天津南环铁路桥坍塌和本次浦星公路跨芦恒路节点改造工程龙门吊倾覆事故教训,认真反思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认识不清、预判不足、管理不到的短板问题。

要深刻认识本市高架、隧道、深基坑和轨道交通等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多、风险高的严峻形势,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要保持三如心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如坐针毡),坚持勤能补拙,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治理;要坚持出实招、做实事、求实效理念,进一步做实安全生产工作;要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管事、制度管人。

(二)加强大型机械设备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全面开展交通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单位要加强大型机械设备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全面开展交通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彻查施工现场尤其是大型机械设备等各类风险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排查、逐项整治,边查边改、立查即改,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放过一个项目、一个标段,不遗漏一台机械、一座基坑,对于排查中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工整改。

(三)强化冬季疫情常态化防控与工程建设

近期我市浦东新区、天津和吉林等地相继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已进入冬季反弹时期。各单位要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并按照《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沪交建〔2020880号)相关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冬季交通建设工程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工程建设,实现两手抓、两手硬、两手赢。

(四)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季节性特点,切实做好施工现场防寒潮、防突风、防滑和空气污染防治保障等相关工作,加强施工管理。岁末年初,同步做好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利益。

(五)加强事故报送制度

要加强事故报送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上海交通行业生产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定》(沪交安〔2016695号)要求,在接报信息后,在30分钟内以口头方式、1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图片等)向委指挥中心报告。市交通委指挥中心值班电话:62598848,传真电话:62591160

对于事故迟报、漏报、瞒报行为,查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于事故的涉事主体,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追责问责、严格惩处,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并予以曝光。

 

 

 

○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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