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名义执法的通知
文号:沪交法〔2021〕18 号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1-19 10:15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委办发〔2019〕93号)精神,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为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所属行政执法机构,自2021年2月1日起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名义实行统一执法。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二○二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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