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市交通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号:沪交办〔2022〕199 号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5-06 22:36

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上海市交通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2022年市交通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市交通委2022年第6主任办公会(视频会)书面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市交通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承办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部门在提请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需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列入《2022年市交通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事项的,由承办部门按照《上海市交通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程序办理。

特此通知。


二○二二年



2022市交通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部门

决策时间

1

油墩港航道整治工程(东大盈航运枢纽)前期工作

综合规划处

第四季度

2

上海市鼓励靠泊船舶使用岸电扶持办法

科技信息处

第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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