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的通知
文号:沪交道运 〔2022〕165 号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10-25 14:17

相关区交通委(建交委)、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202183号,见附件),全面提高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水平,为做好“十四五”期间中央车辆购置税和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等相关资金“以奖代补”工作,推进治理数字化转型,提升养护管理水平,现将进一步加强本市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检评工作重要性

道路设施技术状况直接反映设施运行情况,体现养护管理水平,全面精确掌握其具体数据是保障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2021年,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农村公路技术状况作为相关资金“以奖代补”的重要考核因素。各区交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加强农村公路检测评定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市道路运输局《关于加强本市道路设施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沪道运规202131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积极运用新方法、新技术,科学合理组织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评工作,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信,准确反映实际路况水平,为后续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二、合理安排,科学开展检评工作

(一)合理选用检评标准。各区交通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标准使用范围、科学选用检评标准,做好评定指标、评定方法等的使用衔接。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原则上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5210,以下简称《标准》)、《上海市公路技术状况评定规程》(DG/T08-2095,以下简称《规程》)开展。技术等级三级及以下的农村公路可参照《低等级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执行。

(二)科学确定检评周期。各区交通主管部门应按照相关检测评定周期有序推进定期检测评定工作。农村公路路面、路基、沿线设施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周期按《标准》要求,每年不少于一次;桥梁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周期按《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5120)、《上海市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沪建交2010651号)要求,定期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隧道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周期按《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要求,根据隧道技术状况确定,宜一年一次,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一次。

(三)全面推行自动化检测。各区交通主管部门应遵循客观、科学、高效的原则,全面推行自动化检测。通过信息化检测手段,深化自动化检测装备、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中的应用。检测可采取自行组织或购买服务等两种模式组织实施,自行组织方式可由区公路管理机构(中心)自行配置自动化检测设备,组织检测评定分析;购买服务方式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并提供检评分析报告。各区交通主管部门应按相关技术要求,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检测设备标定工作,检测设备应具有可比性,具备由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核发的校准证书,确保检测数据的精准度和稳定性;逐步推进路况技术指标、路面病害自动识别等检测智能化,不断提升检测效率和自动化检查比例。到2022年底,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比例达到50%以上;至2024年底,自动化检测比例达到100%

(四)强化数据分析保存。各区交通主管部门应按照《标准》或《规程》或《指南》规定的评定指标、方法和等级负责组织实施路况的检测、分析和评定,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送评定结果和电子检评数据。电子检评数据包括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路基技术状况指数SCI、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桥隧构造物技术状况指数BCI、沿线设施技术状况指数TCI、路面损坏状况指数PCI以及路面行驶质量指数RQI等分项指标结果的重要数据源及第三方出具的检评报告。其中,路面技术状况数据源应包含路面损坏和路面平整度的检测明细数据、道路景观图像、空间定位信息等内容,病害信息在车道正视图上展示。

根据《通知》要求,市道路运输局负责推动建立本市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评数据保存制度;市道运中心负责建立市级数据库,汇总和保存本市路况检评数据,做好与部级相关系统的关联。配备数据存储、管理和安全等必要措施,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和处理能力,保障数据完整性和安全性,路况检评数据的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五)确保检评数据质量。市道路运输局将加强对各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数据的监督审核,加快健全数据审核机制,推动建立以数据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和考核机制,适时组织数据抽查、复核和督促评价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市道运中心负责数据核查工作,按照一定比率开展飞行抽检。各区交通主管部门要选用符合规范的自动化检测设备或服务,加强对检评人员的技术培训,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评工作,对本级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体责任。

(六)支撑服务科学决策。各区交通主管部门要通过检评数据应用,加强对本区农村公路路况和变化趋势的跟踪分析,结合区域交通流量变化,研判影响农村公路路况水平的重要指标和关键因素,推动各类检测评定数据分类采集、动态归集和共享共用,充分发挥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数据的效用,拓展数据应用范围,深化检测评定数据在农村公路养护决策、养护计划、预算安排、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应用,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各区要依托检评数据,研究建立支撑农村公路管养科学决策和设施数字化的智慧管养系统,到2025年底,各区基本落实农村公路智慧管养系统的使用,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科学决策使用率。

三、统筹协调,强化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通知》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落实检评和数据管理工作。市道路运输局负责对本市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和部署;市道运中心负责本市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具体管理工作;各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区交通主管部门要会同区财政部门做好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管工作,细化资金政策措施,将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市道运中心应保障市级数据库建设和管理经费。各单位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做好检测评定与“以奖代补”等相关考核的衔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技术

状况检测评定工作的通知

 

 

 

市交通委                市财政局

二○二二年三月九日


  •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