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市交通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号:沪交办〔2024〕158 号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3-28 12:34

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上海市交通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交通委编制《2024年市交通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部门要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部门在提请委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需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根据实际情况,若需对《2024年市交通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的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的,由承办部门按照《上海市交通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程序办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附件

  2024年市交通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部门

决策时间

1

《上海市推进集装箱海铁联运第三轮扶持政策方案》制定

铁路处

四季度

2

《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订

轨道交通处

四季度

3

G318沪青平公路(新杨路以西-G50公路金泽出入口)改建工程专项规划

综合规划处

三季度

4

《上海市重大交通工程要素保障指导意见》制定

交通建设处

三季度

5

推进本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指定道口政策调整完善

货运处

二季度

6

编制《上海市挖掘道路管理办法》

设施养护处

四季度

7

进一步开展本市驾培行业智能教学设备应用

运输服务处

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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