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延长《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航道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4

索取号:002421191K/2025-00101 发布机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交行规〔2025〕11 号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施行时间:2026-01-09 有效期至:2031-01-08

沪交行规〔2025〕11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航道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沪交行规〔2020〕6号)有效期将于2026年1月8日届满,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1月8日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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