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出租汽车运价结构和收费标准
车类别 | 起租部分 | 超起租部分 | 燃油附加费 | 加价部分 | 浮动运价 |
市区客运出租汽车 | 起租价14元 | 每公里单价2.7元 | / | 1、乘距超15公里单价加计50%; | 高峰时段(除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 |
起租里程3公里 | 2、夜间(23时至次日5时)上浮30%; | 7:00(含)-10:00、16:00(含)-19:00,市域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可选择浮动幅度+5%或者不浮动; | |||
其中途安车型、荣威Ei5纯电动车起租价16元/3公里 | 3、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或乘客要求停车等候,4分钟计收1.5公里超起租里程运价; | 平峰时段(除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 | |||
4、春节长假期间附加费10元/单,国庆节长假及劳动节(五一小长假)期间附加费5元/单(重大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安排以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为准)。 | 10:00(含)-16:00,市域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可选择浮动幅度-5%或者不浮动。 | ||||
区域性出租汽车 | 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地区实际情况自主制定相关收费标准。 | ||||
无障碍出租汽车 | 由企业根据市发展改革委相关精神,按市场需求,自主制定相关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