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调整本市国三标准柴油机动车限制通行政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关于《关于调整本市国三标准柴油机动车限制通行政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迈向建设美丽上海新征程的实施意见》精神,市交通委起草了《关于调整本市国三标准柴油机动车限制通行政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询意见时间: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12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一)寄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科技信息处,邮编:200125。
(二)电子邮件:ljlin@jtw.shanghai.gov.cn
(三)传 真:021-83090187
附件:1.关于《关于调整本市国三标准柴油机动车限制通行政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关于调整本市国三标准柴油机动车限制通行政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