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内河小型船舶检验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10-13

为推进本市船舶检验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内河小型船舶检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船舶检验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推进船舶检验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海发〔2020〕84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型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优化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办海函〔2021〕137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化开展小型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优化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办海函〔2022〕1593号)等,市交通委起草了《上海市内河小型船舶检验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港务监督管理处,邮编200125。

电子邮件地址:gwjdc@jtw.shanghai.gov.cn。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2日。

 

附件:

1.《上海市内河小型船舶检验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上海市内河小型船舶检验实施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