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沪交行规〔2020〕5号)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委”)制定,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随着上海市轨道交通网络的不断扩大和乘客数量的日益增加,轨道交通已成为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方式。为了更好地适应当前运营环境,保障乘客安全与舒适,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我委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形成《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意见建议可向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反馈。
公示期: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4日
联系人:曾平
联系电话:23115171
传真:021-83090162
附件:《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订起草说明
《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