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交通行业生产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定(征求意见稿)》征询公众意见情况的反馈
为规范本市交通行业生产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提升应急处置效能,2026年7月2日至8月1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委”)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对《上海交通行业生产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6年7月16日,市交通委邀请本市相关行业协会、部分企业(集团)召开《规定》意见征询会,听取修改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1条。经研究,对该条意见予以采纳,具体吸纳修改情况如下:
将“通建设工程涉及较大质量隐患或主体结构严重损毁的工程质量事故;施工造成附近建(构)筑物或道路沉降开裂、市政管线破损、交通中断、透水涌沙、机械设备失稳倾覆、工地发生火灾爆炸,以及遭遇不可抗力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修改为“交通建设工程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质量事故,或施工造成附近建(构)筑物或道路沉降开裂、市政管线破损、交通中断、透水涌沙、机械设备失稳倾覆、工地火灾爆炸,以及因不可抗力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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