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争做文明出行的好市民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12-08

今年12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29日至125日也是上海第33届宪法宣传周。为进一步推动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121日上午,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联合市公安局轨交总队在静安寺地铁站开展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现场执法人员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宪法》宣传手册、开展法律讲座、提供法律咨询等宣传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及与交通出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热爱宪法。现场活动得到市民的热烈响应,不少市民主动参与文明出行倡议,手持《宪法》小册子和文明出行倡议牌与主题宣传海报合影并微信发朋友圈。

《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而公共秩序也包括交通秩序。现场,家住上海西站附近的张先生对执法人员说:我就在会德丰大楼上班,每天都会坐轨交11号线转2号线上下班,遵守公共秩序是我们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所以交通秩序我们老百姓也应该遵守,平时出行我都很注意,小区门口经常会有电瓶车非法拉客,我都不坐,有时候带孩子出去玩,也是叫正规的出租车。

市交通执法部门表示,在宪法宣传活动中,我们要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和路径,引导广大公民掌握宪法知识、领会宪法精神、坚定宪法信仰、努力让宪法入脑入心、结合交通行业,走进公民日常生活,成为大家的根本活动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