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举办高速公路收费运行行业法律法规宣贯培训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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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上海市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管理规定》(沪交行规〔2021〕3号),自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高速公路收费运行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贯彻执行,我局于2021年7月27日下午在科学会堂举办高速公路收费运行行业法律法规宣贯培训会。我局设施运行监督处吴巍同志针对《上海市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管理规定》(沪交行规〔2021〕3号)的起草背景和条款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上海耐特高速公路收费结算有限公司代表就《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则(2020)》(交办公路函〔2020〕466号)进行了详细解释和工作流程指导;上海公共交通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根据《收费公路联网收费客户投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交办公路函〔2020〕781号),重点对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ETC发行售后常见问题的处理进行了培训。

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高速公路项目公司、ETC发行、结算单位各相关路段收费管理人员等参与培训。此次培训对高速公路收费运行行业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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