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一、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及牵头部门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局机关党委、局办公室(法规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局办公室(法规处)、局机关党委)
(三)《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局办公室(法规处))
(四)《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1年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发布)(局机关党委)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局养护处)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局办公室(法规处))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此会议第三次修正)(局安监处)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局办公室 (法规处))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局办公室(法规处))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令第752号修订)(局办公室(法规处))
(十一)《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2022年2月18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修订)(局办公室(法规处))
(十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2021年10月28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局安监处)
(十三)《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根据2022年2月14日《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局规划科技信息处、局客运处、局货运处)
(十四)《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修订)(局运输服务处)
(十五)《上海市停车场 (库)管理办法》(2021年5月8日市政府令第49号修正)(局运行处)
(十六)《上海市档案条例》(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局办公室(法规处))
(十七)《上海市档案条例》(2021年10月28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局办公室(法规处))
二、普法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干部普法教育。结合《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作为局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的首要任务。主要方式包括通过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会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通过发放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相关书籍推进领导干部在职自学等。
(二)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是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大力开展“12.4”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暨第34届上海市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利用公交枢纽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养护基地等行业阵地,开展民法典等普法宣传。
(三)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通过开展民主生活会、廉政教育活动、党组书记讲党课等方式加强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切实增强委系统党员干部党章党规意识,进一步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三、重点普法对象
(一)局机关、道运中心各级领导干部、相关工作人员。
(二)机动车维修、停车行业学会(协会)、重点企业和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