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许可事项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上海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3〕15号)规定,我委共有行政许可事项63项,其中中央层面设定58项,地方层面设定5项。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4年度,我委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收到行政许可申请1017401件,受理1015177件、不予受理2224件;准予行政许可1006563件、不予行政许可1527件;共依法收取道路运输管理证照工本费4006元。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2024年,我委不断健全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修订公交、港口、水路运输等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主动开展行政许可批后监管101944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4218件。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深化“一件事”“一业一证”改革
推进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改革落地;对已上线的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作、船舶开航、挖掘道路施工、大件运输等4个“一件事”作进一步优化扩容;截至2024年12月底,5个“一件事”累计办件19.6万余件。会同市绿化市容局、市水务局联合印发《机动车维修行业“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方案》《上海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综合许可办事指南》,机动车维修行业“一业一证”于2024年11月在“一网通办”上线运行。
(二)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印发《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优化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制定“检查码”应用工作指引。与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大件运输综合监管改革工作方案》。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等领域持续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印发“双随机”抽查事项和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目录,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完成16项高频事项(39个业务办理项)“智慧好办”改革。持续推进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办理使用服务工作,全年生成(更新)道路运输领域电子证照91.67万张。推出“航道工程开工审核”“水路运输业经营信息变动备案”“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信息变动备案”3个“无人干预自动办理”事项,实现7×24小时全天候“不打烊”办理。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行业推出企业经营许可延续和车辆年审2个事项“免申即享”服务,2024年已有符合条件的6000余家普货企业、2.5万余辆车辆享受该项优化服务。
2025年,我委将更大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高质量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更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理行政许可的体验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