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文书送达公示
下列表格所附交通执法法律文书,按照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已退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视为已送达。
特此公示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4年08月27日
序号
文书名称
文书编号
当事人
当事人提供送达地址
邮寄文书退回日期
1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责令改正通知书
5211106047
上海宏尔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业绩路309号
2024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