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通知书NO.5241109913送达公告2026.08.04
责令改正通知书NO.5241109913送达公告2026.08.04
下列违法当事人因无法直接、留置、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及改正内容详见附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送达,请相关当事人给予关注并及时与本机关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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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编号 |
当事人名称 |
改正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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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1109913 |
上海岩毅物流有限公司 |
于2026年8月31日前改正,达到自有运力船舶600总吨的要求。 |
联系部门:案件审理中心 联系地址:溧阳路249号
联系电话:62451767
2026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