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内河航运“十二五”规划
前 言
内河航运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集疏运体系和城乡综合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十二五”时期,加快内河航运发展,充分发挥内河航运占地少、运能大、能耗低、污染小的优势,将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平稳运行提供可靠保障,并有效缓解道路交通拥堵,促进水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
本规划以《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主要依据,以内河集疏运体系建设为重点,在分析内河航运发展阶段性特征并衔接相关行业规划的基础上,明确了“十二五”内河航运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本规划的主要内容涵盖了内河航道、内河港口、内河船舶和支持保障系统。
本规划由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组织编制。
第1章 “十一五”回顾
“十一五”期间,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全面启动,并取得突破性进展;水路运输平稳发展,支撑和保障了世博会成功举办和城市安全平稳运行;规划深化落地、码头管理规范和监管网络建立等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成效显著。
1.1 发展成效
1.1.1 规划体系初步建立,发展资源有序落实
完成了《上海市内河港区布局规划2007~2020》、《“一环十射”航道水系蓝线规划》和芦潮港、外高桥内河港区控详规划等多项专业规划,以及相关河道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及流域综合规划中的航运、岸线专项规划,初步建立了涵盖港口与航道、由不同层位规划组成的规划体系。
内河主干航道和近期建设的港口、船闸、省界检查站等港航设施规划落地,建设发展所需土地、岸线等资源落实,并提供了控制工程动迁增量、提高工程质量、节约工程投资、保护水运资源的规划依据。如《“一环十射”内河骨干航道水系蓝线规划》落实了14条、共约400公里内河骨干航道用地及其规划控制范围。
1.1.2 航道建设取得突破,通过能力显著提升
“十一五”期间,内河航道建设累计完成投资70亿元,苏申外港线工程完工,赵家沟、大芦线一期(临港新城段)主体工程完工,杭申线和黄浦江(泖港段)工程完成航道整治(不含桥梁改建)。至2010年底,上海管辖的内河航道2038公里;Ⅲ级及以上高等级航道里程达到143.0公里,比2005年增加61公里;内河Ⅲ级及以上航道达标率从2005年的26.3%提升至2010年的46.0%,占全市内河通航里程比例提高到7%,通过能力显著提升。
1.1.3 水路运输平稳发展,保障城市建设运行
“十一五”期间,随着上海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尤其是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筹备和举办,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内河非开放水域货物通过量持续增长,2010年达到1.65亿吨(不含长江、黄浦江巨潮港以下开放水域),比2005年增长12.6%,年均增长2.4%;港口吞吐量从2006年的6700万吨增长到2010年的9000万吨以上,年均增幅约7.7%。
内河运输在市区生活垃圾、建筑渣土和污泥等转运中承担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2010年,从蕴藻浜、徐浦码头转运至老港基地的生活垃圾达380万吨,其中垃圾集装箱量达10万TEU。
1.1.4码头管理趋于规范,装卸效率大幅提高
按照《港口法》和《上海港口条例》有关规定,加强港口建设和岸线资源管理。审批程序不断完善,考核制度逐步建立,并落实了港口、海事部门共同监管责任;理顺了管理体制,区管航道、港口岸线下放区县审批;加强了港口工程设计资质和安全质量管理,并进一步规范现有码头管理。
2010年,内河非开放水域码头泊位数量比2007年减少3.7%,但吞吐量增加30.8%,规模以上内河码头泊位的年通过能力从2006年的8万吨/个,提升至2010年的12万吨/个,内河码头集约化、规模化程度显著提升。
1.1.5 内河船型尺度增大,新型集装箱船投运
2010年,本籍港内河货运船舶数量比2005年下降19.4%,但船舶平均吨位从2005年的214吨,上升至2010年的569吨,船舶平均功率从2005年的116千瓦,上升至2010年的236千瓦。驳船数量明显减少,已被机动货船逐步取代。主要来自长三角苏、浙、皖等省的外省市来沪运输船舶运力持续稳定增长,2009年,内河货运船舶平均吨位达到360吨,比2000年增长了近4倍。
“十一五”期间,按照“京杭运河船舶标准化示范工程”要求,本市全面禁止挂浆机船进入内河航道,船舶技术状况改善,安全环保水平提高;生活垃圾集装化转运系统开通,至2010年,本市已有14 TEU、16TEU、24TEU三种尺度共25艘环卫集装箱船在航。同时,浙江、江苏新建的75TEU内河集装箱船和利用货船改建的内河集装箱船,经由黄浦江航道进入上海港。
1.1.6 信息网络框架形成,安全监管能力提升
“十一五”期间,开展了重要水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对浦东川杨河全程、黄浦江上游松江段、苏州河下游段的全程监控,以及对张泾河危险品航道、宝山蕴藻浜航道等的重点监控;海事巡逻车、巡逻艇和全部150余艘内河航行的上海籍危险品船舶已安装GPS,并实现长三角危险品船舶信息联网;5个海事所安装了LED显示屏,可为船民提供航行通告、天气预报、政务公开等信息服务;内河航道地理信息系统、移动政务平台和航务管理中心数据库建成。至“十一五”末,已形成采集、传输、处理和反馈一体的信息网络框架,提高了发现问题、指挥调度和快速反应的能力。
此外,通过颁布施行《上海港口条例》、《上海市黄浦江航道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小型客运船舶经营资质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提高内河航运管理法制化水平,并开展科技创新和攻关,对内河航运信息化建设、生态护岸建设和跨黄浦江同三国道特大桥顶升关键技术等进行研究。
1.2 存在问题
内河航道建设线长、面广,内容繁多,技术复杂,投资额大,需要进行深入的技术经济论证和多方反复协调,前期工作量大,有待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内河港区应与海港进一步有效对接,增强内河航运的竞争优势和集疏运功能;航道、港口、船舶、支持保障系统等内河航运基本要素有待进一步协调发展。
第2章 “十二五”形势分析
发展机遇
2.1.1 加快发展内河航运是贯彻国家加快内河水运发展、保护环境战略的要求
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高度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11年1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标志着加快内河水运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战略重点。
根据《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上海内河高等级航道是全国三级为主、四级为辅的“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高等级航道网组成部分,担负着华东地区及长江沿线省份的物资交流和上海港的集疏运任务,关系到长江三角洲地区内河运输的质量、效益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十二五”期,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将向内河水运倾斜,国家将加大投资力度,支持航道和支持保障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船型标准化和提前淘汰老旧运输船舶;本市着力推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生产生活“低碳发展”,要求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交通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内河航运,减轻公路运输压力和环境压力,也是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体系完善的重要内容。交通运输部和上海市政府已将内河航道建设列入《“十二五”期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总体推进方案》和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支持力度,推动本市内河高等级航道与相邻省市航道达标贯通、对接海港、加快成网,以及水路运输一体化发展。
2.1.2 加快发展内河航运是优化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集疏运体系的要求
据预测,2015年,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将达到3300万TEU。随着港口吞吐量持续增长,对集疏运系统的要求不断提高。根据2009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上海将大力优化完善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加快通往上海港的大芦线、杭申线和长湖申线等内河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促进内河航运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动发展,增强上海港和长三角区域发展支撑能力。
对内河航运自身而言,可以优化货种结构、提升运输能级,积极发展多式联运和现代物流,提升内河水运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水平,推动国内船舶(客货)代理、船舶管理和航运经纪等产业规范健康发展,扶持内河船舶修造业发展,拓展港口配送、加工、商贸和金融等综合服务功能,完善内河水运产业链。
2.1.3 加快发展内河航运是船舶运力结构调整的需要
大型化发展。预计到2015年,长江三角洲地区运输船舶平均吨位将达到700吨,高等级航道上将普遍通行500吨级以上船舶。
标准化发展。“十二五”期,交通运输部将继续推进长江干线和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加速老旧运输船舶提前退出航运市场,加快安全、环保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船舶更新改造,标准化船型将得到进一步推广。
专业化发展。随着长江三角洲地区运输需求多样化和水运服务分工细化,内河运输船舶将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集装箱、液体散货、散装水泥等专用运输船将逐渐增多。
环保化发展。内河运输船型将继续在污染物回收处理、降低单位运量碳排放、降低噪音等方面加快发展。
船舶运力结构优化调整,要求提升航道和船闸通过能力,对己有码头进行升级改造,加快船舶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等设施配布。
2.1.4 加快发展内河航运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平稳运行的需要
矿建材料方面。“十二五”期间,本市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转型发展的重大任务,建设重心向郊区转移,积极推进南桥新城、青浦新城、南汇新城以及新市镇、新农村加快建设;加快重点地区发展,基本建成虹桥商务区核心区,并以迪士尼项目为核心,加快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中心城区完成350万平方米左右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完成5000万平方米旧住房综合改造;预计新增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间)左右。大规模新城镇建设、重点地区开发、旧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将产生旺盛的矿建材料和渣土水运需求。
生活垃圾方面。市区生活垃圾主要通过蕴藻浜和徐浦码头由内河转运至老港处置,水路运输量约占城乡生活垃圾总量的50%。“十二五”期间,老港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将加快建设,生活垃圾水运条件将进一步改善。根据市容环卫“十二五”目标,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将控制在0.8千克/日左右,按“十二五”末上海市人口总量2500万人计,预计2015年,本市水路运输的生活垃圾总量将增加到10700吨/天。
粮食转运方面。 本市粮食储备库一般具有较好的水运条件,其中黄浦江上有4座,盐铁塘、赵家沟、川杨河各有1座,粮食供应量80%通过水路运输。“十二五”期,本市粮食将主要依靠苏北、东北调入和进口,水运需求仍将适当增长。预计到2015年,上海粮食总需求量将从2010年的570万吨,上升至600万吨,其中水路运输量将达到500万吨左右。
此外,危险货物、煤炭、化肥和木材等水运需求将保持稳定,其中危险货物运输量预计将超过250万吨,主要为散装液体危险货物。
综合以上因素,预测2015年内河航道通过量达到1.8~1.9亿吨,其中,集装箱10~20万TEU。但由于矿建材料占水路运输的绝对比重,通过量随城乡建设规模变化将产生一定幅度的波动。
2.2 面临挑战
一是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由于受城镇化发展、桥梁建设和水源地保护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内河航运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基础设施还处于相对落后状态,并且航道扩能改造,需征用土地、抬高桥梁,实施难度较大、成本较高。一些位于新城区、产业区和重大工程范围内的低等级航道、小规模码头正被逐步淘汰。
二是发展不确定性增加。“十二五”期间,江苏和浙江加快了通往省内江阴港、太仓港、嘉兴港、连云港的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将分流与上海港之间的内河集疏运量,对本市内河集疏运需求、功能和规模产生重要影响。同时,建设进度缓慢、扶持政策缺乏和发展不协调,进一步增加了内河集疏运发展变数。
三是发展基础依然薄弱。内河航运发展中长期积累的基础设施落后、服务保障能力不足、行业管理薄弱等矛盾还没有根本解决,码头整治、危桥拆除和危险品运输等一些重大问题受法规缺失、利益驱动和管理体制等制约,解决难度大。
综合以上因素,预计“十二五”期间,内河航运仍处于加快港口航道基础设施建设阶段,努力推动航道、港口、船舶和支持保障系统四大要素协调发展,建设与上海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服务于上海港和长江流域的高效内河水运体系,将是“十二五”规划期的重要任务。
第3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3.1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发展目标,把发展内河航运作为建设综合运输体系和优化现代集疏运体系的重点任务,坚持深化改革,加强统筹规划,强化科学管理,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水运资源,推进内河水运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促进水路交通一体化发展和水资源综合利用,切实提升内河航运的质量、效益和现代化水平,以及对本市“十二五”期间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和转型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
3.2 发展目标
内河航运的基本要素(航道、港区、船舶、支保系统)发展更加协调,支撑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建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内河集疏运体系框架。
航道:基本建成“连接苏浙、对接海港”的内河高等级航道网框架。完善内河航道常态维护机制,实现内河航道维护监测全覆盖。2015年,Ⅲ级及以上内河航道通航里程达到220km,占全市内河通航里程比例提高到10%以上;内河航道维护监测全覆盖,实现Ⅴ级以上航道年水深保证率达到85%、Ⅵ级航道维护率达到90%。
港区:建设对接海港的内河港区,有序启动其他集约化内河港区建设;优化粮食、生活垃圾、危险品和旅游客运码头布局和规模;结合航道建设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归并整治已有内河码头。2015年,新增1000吨级泊位9个、港口吞吐能力320万吨;内河粮食、生活垃圾、危险货物、旅游客运码头设施更加完善;整合、归并码头岸线4000米以上。
船舶:加快淘汰不适航的老旧船舶,推进内河船舶标准化和大型化;推进内河集装箱船、危险品集装化运输船舶研发和应用;推广货运船舶加设舱盖。2015年,船舶平均吨位提高到700吨,航速提高到12~13公里/小时,运输成本下降15%左右,水运服务更加安全、经济、高效。
支持保障系统:加快建设具备快速反应能力的现代化水上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体系,2015年,基本建成内河航运支持保障系统框架。
第4章 “十二五”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充分考虑需求与可能,加快以高等级航道和主要港口为重点的内河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运输服务水平。
4.1 加快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
“十二五”期,加快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实现通往外高桥港区、洋山深水港区的内河集疏运通道高标准贯通。结合河道环境整治、维护性疏浚和地区开发,改善其他内河航道通航条件。
“十二五”续建项目。按Ⅲ级航道标准加快完成黄浦江(泖港段)、杭申线工程续建工作。
“十二五”新开并完工项目。按Ⅲ级航道标准整治通往芦潮港内河港区的大芦线二期(大治河段)工程;按Ⅲ级航道标准整治通往苏浙皖的长湖申线航道;按Ⅳ级航道标准整治连接浙江的平申线航道。按Ⅳ级航道标准新开赵家沟东段航道,力争“十二五”期间建成。
抓紧研究、尽快启动项目。按照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内河集疏运通道建设的要求,抓紧苏申内港线航道建设前期研究工作,尽快启动航道建设。
深化研究、适时启动项目。深化油墩港、大浦线、金汇港航道建设前期研究工作,适时启动航道建设。
完善港航管理和服务设施。制定内河主干航道港航管理与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和配布标准,并在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时同步实施,改善港航管理设施条件,提供油污水和生活垃圾收集、加油加水等便民服务。
4.2 加快配套内河港区建设
加快芦潮港、外高桥等内河高等级航道配套港区建设;重点推进内河粮食、生活垃圾、危险货物和旅游客运四大类码头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推进内河码头整合、归并;探索建立内河港区同步开发机制;完善内河港区配套道路等公用基础设施。
主要港区建设。建成外高桥内河港区一期和芦潮港内河港区一期工程,形成千吨级内河泊位9个,新增货物吞吐能力达到320万吨。推动外高桥内河港区与海港港区高效对接、一体运营和联动发展。
粮食码头建设。完成中央储备粮上海直属库和浦江仓储有限公司黄浦江码头改造项目,以及松江粮食储备基地配套码头新建工程,形成100~5000吨级泊位7个,码头年吞吐能力增加到130万吨,提高粮食转运能力和效率。
垃圾集装化运输系统建设。完善老港、徐浦和蕴藻浜市区生活垃圾集装化转运码头;建设老港基地内河水运工程,新开航道3.8公里,建设1000吨级码头泊位5~6个,并配套建设闵吴码头。
危险品码头规划建设。按照本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危险货物集装化运输要求,开展危险品码头布局调整规划研究,推进危险货物集装化码头建设。
水上旅游码头建设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颁布的《关于加快上海旅游业发展,建设世界著名旅游城市的意见》,积极推进苏州河水上旅游客运码头规划编制以及工程建设;做强浦江游览品牌,规范浦江游览管理。
现有码头归并和整治。结合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归并、整治大芦线二期(大治河段)、苏申外港线等重点水域码头岸线4.0公里;有序推进蕴东港区以及赵家沟等新建高等级航道上保留码头升级改造;鼓励港口企业通过提高等级、更新设备和完善配套等方式,提高老码头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
4.3 着力提升航道养护与管理水平
加强设施运行维护。认真落实《航道养护管理规定》和市级城市维护项目管理办法,坚持航道分类养护,以“一环十射”及其他跨省和跨区主干航道为优先维护对象,兼顾各区县重点航道和高等级航道周边航道,实现Ⅴ级以上航道年水深保证率85%、Ⅵ级航道维护率90%的目标,全面提升航道养护水平。实施吴淞导堤维修工程,确保黄浦江航道的通航安全。
加强对航道维护项目的监督、指导和考核,促进市、区县联动和系统维护,充分发挥基础设施整体效益。加强基础设施运营维护投入的后评估,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设内河航道维护项目库,实现内河航道维护监测全覆盖;提高内河航道应急抢通能力。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市、区(县)两级政府要积极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内河水运建设,并建立与基础设施规模相适应的投入增长机制。加强基础设施运营监测,形成日常检查、定期检测、运营评估的维护机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内河限制性航道设计规范和航道信息化设施设计规范,加强内河船舶、交通信息化、安全保障、节能环保等技术标准实施工作。开展内河航道定级或重新评定工作。大力推动碍航危桥拆除、改建。严格内河航道行政执法,切实保护内河水运资源。
4.4 大力推进船型标准化工作
贯彻落实长江干线和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限制并逐步淘汰技术落后、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小吨位船舶,引导和支持内河集装箱船、专用液货船、危险品船等重点船舶发展,推动内河运力结构加快调整。
加快淘汰老旧船舶。制定并严格执行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发动,实现中央与地方,运政与海事、船检、港政、船闸等部门联动。2013年底前完成本市注册的长江干线或主要支流干支直达的船龄在15年以上30年(含)以下的货运船舶、10年以上25年(含)以下客运船舶拆解,其他老旧运输船舶力争逐步予以拆解。严格控制非标准船型继续发展。
适时研发新船型。依托内河港口、运输企业,研发、建造60TEU—90TEU载箱量内河集装箱船型;研发、推广适用于内河危险货物集装化运输的船型;推广普通货船进行货舱加舱盖改造。鼓励和支持船舶经营人按照已经颁布的标准船型建造船舶和新增运力。
鼓励研发船舶节能技术。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以采用替代能源为主要手段,适度在船舶上推广应用清洁能源,鼓励研发推广新型节能型船舶和船舶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力争营运船舶吨公里能耗降低10%以上。
加强船舶流动源污染控制。新建内河运输船舶安装油污水处理(或储纳)和生活污水、垃圾收集设施,建设船舶污染监视监测系统,防止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4.5 建立和完善支持保障系统
根据创建智慧城市总体要求和《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快建设现代化内河支持保障系统和具备快速反应能力的水上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体系,提升安全监管和救助水平。开展重点区域“数字航道”建设,深化水上重点物资跟踪管理系统。
推进内河搜救体系建设。推进集日常监管、救助指挥、资源调度、防污染等功能于一体的市区两级内河水上搜救体系建设;组织社会力量、专业力量和协作力量,在黄浦江上游的松江叶榭、青浦区淀山湖(含急水港)、直属吴淞江泗江口建立三个集人命搜救、船舶救捞、污染物清除、碍航物清理等功能的内河综合应急救助基地;完善内河港航应急预案体系;推进全市重点水域网格化巡航。
加强水域防污染工作。加强危险货物作业码头安全监管;加强27家船舶修造厂和拆船厂防污染监督管理工作;选择苏州河、大治河和蕴藻浜嘉定段水域、奉贤金汇港水域等重点水域试点船舶污染物规范接收;加强内河船舶防污染队伍建设;抓紧研究推进长湖申线危险货物运输船舶绕道航行;助推本市船舶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载运危险货物船舶AIS(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的安装工作。
推进港航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建设VHF/AIS通讯基站,并建设业务系统主机房;完善危险品码头、运输船舶、重要航段和水源保护区范围的视频监控系统;建立航标遥测遥报监控系统。加快建设GIS服务信息系统、统计分析系统、辅助决策系统和综合指挥调度系统,为社会公众提供综合航运信息服务。
第5章 规划保障措施
为保证“十二五”内河航运发展目标的实现,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规体系、强化科技支撑,特别是制定并实施内河集疏运发展扶持政策。
5.1 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凝聚合力,乘势而上,共同促进内河航运又好又快发展。
在目前上海内河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的体制构架基础上,成立推进上海内河水运发展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各有关部门和区县共同参加,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地区重大矛盾和问题,推进上海内河水运与沿河经济带发展,加强督促检查。
建立区域合作专项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重点推动推进宜兴、无锡、苏州和嘉兴至上海的内河集装箱运输项目;加强与毗邻海事机构在水上交通监管方面的联动;建立后世博长效管理机制,深化与公安等部门联动联勤合作机制。
5.2 加快前期工作,强化政策扶持
加快开展重点航道、港口和支持保障系统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对于正在建设的高等级航道,保障资金和人力投入,促使工程按期完工,尽早发挥效益;已开展前期工作但尚未开工的高等级航道,加快项目审批,全力推进建设;对于尚未开展研究的高等级航道,尽快启动项目前期工作,使高等级航道建设形成完工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滚动机制。创新前期工作机制,简化程序,提高前期工作效率。
同时,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理念贯穿于内河水运的规划、设计、施工、养护和运营全过程,节约土地资源,降低施工、运营环节能耗和排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点保护黄浦江、长湖申线(太浦河)等饮用水源地,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影响。
加强相关配套政策研究和水运市场需求分析,强化政策扶持,注重发挥航道建设投资效益。探索降低内河集装箱运输成本的政策措施。研究出台内河水运市场培育、企业扶持以及支持保障体系建设等政策措施。依法保障内河公用性码头和航道建设所需用地,确保补偿资金来源。
5.3 完善法规体系,强化科技支撑
贯彻执行并适时修订《上海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内河航道管理条例》等法规,依法保护内河水运资源,维护内河水运合法权益。
结合上海特点和需求,修订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管理办法,加强水运建筑市场管理;出台港口岸线管理、港航安全、航道养护、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等方面的配套规章,为解决突出问题提供法律支撑。
强化规划实施监管,严格内河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有序开发、合理利用港口岸线资源;加大港航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实施科技专项研究计划,强化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加快制定内河限制性航道、信息化设施等标准规范,加快节能、环保标准化船型研发,提高船舶营运组织水平。
5.4 改进基础工作,深化行业改革
加强数据采集、综合统计、队伍建设等基础工作,改变基础资料缺乏、数据一致性差、人才结构不合理状况,提高决策科学性和基层执行力。重点完善航道、码头、船舶、危险品和客货流基础信息。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落实区管航道上沿跨河建筑物和港口岸线下放区县审批工作,推行告知承诺和并联审批制度,提高审批效率。
推进航道建设和维护机制改革。航道维护扩大购买服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发挥市级国有投资公司的政府投融资平台作用,鼓励国有企业积极承担内河集疏运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工作。
深化港航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权责统一、强化效能、分级管理的原则,形成市、区(县)两级分工明确、条块清晰的内河港航管理体制,重点是优化“以条为主”的地方海事管理体制和推进黄浦江航道管理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