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6-01

2020年市交通委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进一步提高本市交通行业工作透明度。

一、抓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落实

(一)做好宣传和组织实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出台后,通过多种渠道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并纳入本年度

委政务公开培训课程。根据《规定》新增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委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个子栏目。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按照统一格式、法定时限,发布和报送工作年报。

(三)优化依申请公开的服务和管理。畅通信函、在线、当面提交信息申请受理渠道,加强现场受理点建设,方便公众当面提交申请。同时,加强受理点人员配备和业务培训,提高现场服务能力,做好现场疑难解答和便民服务。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程序,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机制。严格在法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完成答复。

(四)动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对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结合交通行业实际,确定主动公开具体内容,编制主动公开目录,并定期审查,动态调整。对原设定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根据公开条件适时做好转主动公开工作。

二、着力抓好重点领域公开

(一)做好国家战略推进落实情况信息公开。一是做好长三角区域交通设施互联互通、长三角区域交通服务互通共享、长三角区域港航协同发展推进落实情况信息公开。二是做好“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交通保障的信息公开。三是做好乡村振兴“四好农村路”相关信息公开。

(二)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相关信息公开。在市交通网门户网站“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栏,并依托“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网站。进一步提高国际航运中心相关政策的公开透明度,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影响力和辐射力。

(三)推进交通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交通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工作协作和信息报送机制,梳理该领域批准与实施全过程信息,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专栏集中公开并适时动态更新。

(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规定公开年度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相关信息。

(五)依法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和统计信息。按本市要求做好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财政决算的信息公开。按交通运输部要求做好收费公路统计信息公开。

(六)做好2020年市政府实事意向项目。一是推进65条公交线路498个站点实现实时到站信息预报服务项目。二是在中心城区大型公共场所及道路新增100个出租车候客点服务项目。三是推进50处道路交通拥堵点改善项目。

三、加强解读回应和公众参与

(一)做好政策解读。全面落实《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实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统筹做好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处室主要负责人重大政策解读人职责,通过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电台广播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实事项目、重点工作,及时准确的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二)做好舆情回应。委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要求各起草部门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和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发布后加强监测,全面了解和掌握各方关切,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等工作,积极化解矛盾。发生政务舆情或突发事件时,进一步扩大舆情收集范围,迅速有针对性的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回应,消除不良影响。

(三)增强公众参与。对涉企法规政策,事前倾听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布。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事项,邀请利益相对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相关会议。

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做到分类科学、内容完整,充分体现交通行业的工作内容。加强与结对区政府紧密联系、协同配合,结合委业务职能、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做好条线指导和标准确认。年内完成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并通过市交通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推进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继续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主动公开和动态调整机制,主动公开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职能、权责清单变化等信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集中公开,加大“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推进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时间压缩、流程优化的具体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强化电子证照推广使用管理,通过数据共享,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动交通行业企业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进行集成式、一站式公开。

五、加强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设

(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一是强化市交通委门户网站作用,根据机构改革和政务公开的要求,拟对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造。实现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集中管理信息数据,进一步完善网站功能定位、栏目设置、信息发布。二是规范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置。加快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升级,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板块建设,充分体现“五公开”要求。系统做好栏目展示设计,提高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决策草案意见征集反馈、双公示、会议公开等公开专项工作内容的可见性、易查性。优化栏目内搜索引擎功能,优先显示最新政策文件、便民类信息等搜索结果。

(二)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利用“上海交通”微信微博平台,提高交通行业权威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的主动推送。政务舆情发生时,迅速传递政府声音,消除公众疑虑,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强化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六、强化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

(一)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委系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过程监督和检查,加大对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的通报力度,并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修订完善委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公文类信息审核发布办法。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认真做好委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维护清理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更新,并及时在市交通委门户网站更新发布。

(三)开展委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学习交流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提高公开能力和公开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