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交通运输与港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9-11-04

 

2008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原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

原上海市港口管理局

20092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原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原上海市港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交通www.jt.sh.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办公室(23115111

 

 

、概 

根据《规定》要求, 2004 5 1 日起 原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和原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原市交通局1名、原市港口局2名),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各1个),2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各1个)。受理点配备固定工作人员,实行5个工作日全天办理。截至2008年底,原市交通局和原市港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原市交通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明确新一届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处室职能分工。同时建立交通网3级管理机构。3级机构分别是:由局主要领导挂帅的城市交通网站管理委员会,由局办公室负责内容汇总、审核,由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撑、保障的网站编辑部。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形成了“一网”、“一厅”、“一点”、“一会”等主要工作载体,即:上海交通网、城市交通业务受理大厅、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以及城市交通新闻通气会和听证会等。局属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也专门成立工作小组。

原市港口局建立健全局党组统一领导,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监察室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自2004年、2006年相继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来,局属单位也相继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或工作小组。在此基础上,2008年进一步加大了监察室监督检查工作效能的力度,对局政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公布结果,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原市交通局和市港口局在市政府办公厅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提高。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规定,都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新编制局主动公开、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目录,扩大了主动公开的范围,并制定了《上海市港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完善三级审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性,把握好政务公开与执行现行保密、档案管理、国家安全等制度的关系。做到公文办理与信息公开的同步管理,使“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第一时间公开,形成常态的工作机制。对于不予公开的公文,严格把关,避免出现该公开而不公开的现象。2008年共主动公开文件302件(原交通局56件,原港口局246件),并按要求通过政务外网将20085月以来形成的公文目录,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了备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原市交通局和市港口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同时发布本市及国内外交通运输及港航管理等行业动态信息,2008年共发布各类工作信息约972(其中原市交通局477条,原市港口局49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原市交通网网站访问量位居全市前5名,原市交通局局长信箱共收到信件430封,占全部信访件的7.24%;网上咨询4226次,网上投诉662次,回复率达100%;原市港口局局长信箱接到29封,共接受市民咨询106次,同时,还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定期发布港航法规,通报局的重大工作;接受电视广播等媒体采访5次;通过各类报刊宣传近60次。在管理活动中,原市交通局和原市港口局通过在办公场所、业务受理场所和执法现场设置政务公开栏、电子触摸屏,发放政务公开手册和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事项公开,接受咨询,并以口头、书面和上墙、上网等形式向管理相对人告知有关义务和权利。

(一)     坚持原则,深化公开内容

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原市交通局和原市港口局在公开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类信息的同时,不断做好业务类信息公开。2008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很大部分是围绕公众关注热点、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如:公交线路的延伸、新辟、调整计划等。

原市港口局把密切关系民生的市政府实事工程、三岛客运、柑桔运输、节假日水路客运、港航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内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介绍与市民生活相关的重要事项,遇重大或突发事件,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情况,进行组织舆论的引导工作。随着奥运会的召开与世博会的日益临近,大量大型机械制造企业、修造船企业逐渐入驻崇明三岛,上海港水路客运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市政府将吴淞地区客运站码头设施的改扩建工程列为2008年实事项目,局及时公开有关工程进度、客运信息等,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在柑桔运输期间,及时公布航线、航班、航行时间调整的有关信息。配合市法制办开展《上海港口客运站管理办法(草案)》宣传、征求市民意见、召开听证会的有关信息公开工作。

(二)     拓展渠道,大力发展电子政务

“上海交通网”2001年向市民发布,主要栏目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查询、网上办事、行业管理、互动平台和交通要闻。目前,上海城市交通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年访问量将近30万人次,对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200811月,“上海交通网”改版成功并发布,本次改版更加突出“便民服务”和“网上办事”功能,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围绕市民关心的出行问题,新推出“长途班次查询”、“轨道票价查询”栏目。市民可通过这些栏目,快速查询到发车时间、发车站点、票价等实时数据,配合“智能地图”的使用,能更简单方便地了解交通出行信息。二是针对交通业务申请办理材料多、手续繁、容易乱的情况,在网上新推出“在线预受理”功能。该功能有助于市民了解受理事项材料清单及流程,协助申请人复查材料是否齐全,在申请人核准无误后给予预受理号三是重新开发程序,实现“公交线路”、“停车场”、“驾驶员培训机构”、“汽车特约维修站”等栏目与局“综合数据库”联动,保证了信息数据的准确可靠,有效避免了过期信息给市民带来的出行麻烦。四是优化版面布局,扩充显示内容。新版交通网提高了显示分辨率,扩大了页面的信息量和便民服务的公告范围,凸显出“在线受理”和“结果查询”等网上办事职能。

2008 7 1 起,原市交通局发布的智能地图功能,可查询本市所有轨道和公交线路走向、外环线内停车场(库)位置,并实现了两地间交通换乘最优方案的查询。为提高地图的定位能力,已经录入27000多个门牌数据和约6000个住宅小区信息,年内将再次录入全市商务楼、学校、医院等信息。智能地图的访问量占网站全部访问量的80%,被中国上海政府网站的“生活地图”栏目放在查询栏目的首位,方便了公众对信息的使用,拓展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应用。

2008年,原市港口局也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工作,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功能、网上查询功能、互动功能。增加了客运信息版面、实事工程和世博600天等与市民生活相关的专栏等,同时对每一项行政审批的进展情况可实时查询,加大公开透明的力度。

(三)便民服务,全面梳理行政业务

原市港口局结合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开展行政审批流程优化,进一步推行网上办事,提高效率。通过再造审批流程,目前局行政审批效率全面提高,总体比法定时限缩短了15%,有个别项目缩短审批时间达10天。逐步探索审批标准化格式化。对办理审批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和申请表格进行优化,减少文字项填写。局内部通过网上行政审批信息系统,开展审批格式化。设定模板,规范每一项审批流程和每个环节的时间,对环节超时采取预警提醒,实现“网上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模式。进一步完善局系统行政许可事项“一门式”受理,开通业务受理咨询专线。为提高审批效率,抓好源头,对受理人员加强培训和考核,整合资源,实现一人多岗,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功能。受理室配备3名固定工作人员,实行5个工作日全天办理。

原市交通局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对“一门式”行政办事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一门式”行政业务政务公开事项原有263项,经梳理后调整为254项,总量比原来减少9项。其中:对内容相近、交叉的事项作了归并及取消,共减少20项;将实际存在的换证类事项11项补充纳入政务公开流程;增加当场办结31项,当场办结总数达到128(非当场办结126),占全部事项的50.4%,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10%;缩短办理期限18项,占非当场办结事项的14%,主要集中在公交和长途客运行业,办理时间由20日改为10日;延长换证周期3项。如出租汽车营运证换发,由半年改为一年,出租汽车和租赁汽车资质证书换发由一年改为5年;由后台受理改为前台受理3项,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作业许可”、“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申领”和“机动车维修检测报告申领”;细化申请条件27项、细化申请材料57处、减少申请材料38份、补充增加网上下载表格8份、其他文字修改87处。以上梳理结果自2008年年底起逐步推行,将为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行政业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率,发挥积极作用。

(四)规范流程,提高行政办事效率

2008年原市交通局共受理各类行政许可及相关业务121574件,日均538件;办结115371件,办结率为94.9%,其中现场办结事项66590件,占全部办结事项的57.7%,发放各类许可证照483528张,三资企业车辆发放额度为4734辆,接待政府信息公开问讯和查询13958次;一是完善受理工作服务规范,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告知制”,推出服务标准化,并规范服务用语;二是拓宽受理事项的公开形式,及时更新受理大厅的公示栏,张贴办事指南,提供宣传手册,丰富触摸屏的业务查询功能,同时增强网上服务、网上投诉功能。在受理事项的办理中,对于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坚持“先受理、后内部协调、再办理解决”的原则。各事业单位加强沟通,根据后台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推出各项操作流程,力求与管理工作保持同步。目前,申请人受理工作基本满意。

原市港口局共受理各类业务1128件,接待各类咨询2081次。进一步完善局系统行政许可事项“一门式”受理,开通业务受理咨询专线。为提高审批效率,抓好源头,对受理人员加强培训和考核,整合资源,实现一人多岗,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功能。受理点配备固定工作人员,实行5个工作日全天办理。健全内部监督,监察室对审批信息公开性、审批时效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制作业务受理窗口意见征询表,内容包括局政务公开情况、受理人员业务能力、服务态度、廉洁表现等,由申请人填写,由局监察室汇总。严格检查考核。对不规范审批的,如不实行一次告知、不按时审批的要求立即整改,并纳入部门年度考核内容。

(五)明确要求,做好信息更新维护

一是明确公开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发文办理单上增加了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栏目,要求每件公文都注明信息公开属性,属免予公开的还必须注明条、款。

二是拓展宣传渠道。为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进行宣传,并按规定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档案馆上报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所有信息都设置了索取号、关键词、信息名称、内容描述、产生日期和文件编号等6种查询方式。

三是抓好更新和回复,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和实用。原市交通局做到在第一时间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同时及时受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对公众的投诉和咨询,除特殊情况外均要求在24小时内予以响应。城市交通网全年实行专人值勤(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进行发布和维护管理。

2008年,原市交通局局长信箱共收到信件430封,占全部信访件的7.24%;网上咨询4226次,网上投诉662次,回复率达到100%。原市港口局局长信箱接到29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原市交通局200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当面申请3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34%是涉及道路客运类信息。在已经答复的3件申请中,“同意公开”1件,占总数的34%,主要涉及客运车辆相关规定等信息。“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2件,(系“重复申请”)占总数的66%,主要涉及“三车办”相关等信息。

“不予公开”0件,占总数的0%。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原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7201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1473次,当面咨询接待1832次,网上咨询4226次。原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62402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位居前列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是政策法规和规划建设。

原市港口局共接受市民咨询106次,同时,还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定期发布港航法规,通报局的重大工作;接受电视广播等媒体采访5次;通过各类报刊宣传近6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原市交通局和原市港口局2008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未发生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原市交通局有关部门主动将行政检查事项、行政处罚事项、工作纪律和监督电话、执法人员照片和执法证号等,在上海交通网予以公布,并在2个违章处理窗口、14个执法大队的办公地、10个远郊区县执法大队的办公地予以张贴。近两年来,先后接到社会有关人员咨询、投诉电话260多个,通过沟通和反馈,有效促进了执法。

另外,局有关部门每年召开推进行政执法“三告知”工作的专题会议,强调告知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执法人员在实施执法行为时,能严格按规定做好询问笔录,按要求向被询问人告知权利义务,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2008年,行政检查31919件,行政强制62127件,行政处罚51031件,三告知执行率达100%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原市交通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的行业监管力度,有赖于信息化建设的深度推进。目前,城市交通的信息化水平还难以满足行业监管的需要,政务公开在跟踪公众关注热点、及时提供动态信息等方面还难以完全满足。

下阶段,将在以下几方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是阳光行政的重要举措,下阶段将在政府决策、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继续深入推进,建立公众适度参与机制,充分听取市民意见,加强政策制订的前期论证。

二是完善行政许可的受理服务。针对交通业务申请办理材料多、手续繁、容易乱的情况,结合上海交通网上的“在线预受理”功能,拟推出绿色通道”服务。即在申请人核准无误后给予预受理号,申请人凭此号到城市交通受理中心受理大厅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从而推动工作人员的现场办理效率。同时,业务受理大厅开设综合窗口,通过一人受理多类行政许可事项,努力减少部分专项窗口排队拥挤现象,进一步提高业务受理的服务质量。

三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和载体,同时围绕公众关注热点不断深化公开内容。通过信息化建设及时掌握行业动态信息,为公众提供更多的信息服务。        

               

九、  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