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交通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交通委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国家、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加快推进“五个公开”,推动交通行业政务公开工作上台阶。
(一)全面推进“五个公开”
1、推进决策公开。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公布了《上海市交通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和《2019年市交通委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等。
2、推进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继续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主动公开和动态调整机制,主动公开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职能、权责清单变化等信息。
3、推进执行公开和结果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事项相结合的执法检查,及时公开执法监管信息。落实行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透明度、威慑力和公信力。继续做好年度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公开和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的公开,共发布72件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二)着力抓好重点领域公开
1、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相关信息公开。丰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网站内容,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网站国际化和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国际航运中心相关政策的公开透明度,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影响力和辐射力。
2、推进交通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在委办公室的协调下,多次召开推进会议,落实市政府办公厅的阶段性要求,梳理完成我委上报的事项和具体字段,上报了12个项目(29个施工许可信息,13个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委于5月27日前已在“上海交通网”完成了公开工作。(2018年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63113辆,2018年新能源汽车专用营运额度5000辆。)
4、推进国企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在“上海交通”门户网站设专栏集中公开交通行业和港口航运企业名单、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网站地址、联系方式、投诉举报渠道等相关信息。
5、依法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和统计信息。按本市要求做好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财政决算的信息公开。按交通部要求做好收费公路统计信息公开。
(三)加强解读回应和公众参与
1、做好政策解读。全面落实《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实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统筹做好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处室主要负责人重大政策解读人职责,通过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电台广播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实事项目、重点工作,及时准确的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2、做好舆情回应。我委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要求各起草部门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和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发布后加强监测,全面了解和掌握各方关切,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等工作,积极化解矛盾。
(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1、畅通信函、在线、当面提交信息申请受理渠道,加强现场受理点建设,方便公众当面提交申请。同时,加强受理点人员配备和业务培训,提高现场服务能力,做好现场疑难解答和便民服务。
2、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程序,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机制。严格在法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完成答复。对于疑难申请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研究分析,积极争取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确保答复内容针对有效,力争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原设定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根据公开条件适时做好转主动公开工作。2019年,我委共收到件81申请,已办结81件。
3、规范政务公开专栏设置。对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改版升级,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板块建设,充分体现“五公开”要求,提高了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决策草案意见征集反馈、双公示、会议公开等公开专项工作内容的可见性、易查性。
(五)加强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设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强化“上海交通”门户网站的作用,根据机构改革和政务公开的要求,拟对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造。实现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集中管理信息数据,进一步完善网站功能定位、栏目设置、信息发布。2019年,“上海交通网”共发布各类信息2863条。
2、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利用“上海交通”微信微博平台,提高交通行业权威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的主动推送。政务舆情发生时,迅速传递政府声音,消除公众疑虑,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强化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2019年,“上海交通”微博发布各类信息1525条 ,关注量160.7万个;“上海交通”微信发布各类信息842 条 ,订阅数18.4万个。
(六)强化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
1、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我委系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过程监督和检查,加大对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的通报力度,并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2、开展委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学习交流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提高公开能力和公开意识。2019年,我委累计培训120余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3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81 | 25 | 16053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1 | 31 | 4093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8678 | -1743 | 16935 |
行政强制 | 5333 | 327 | 5654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3个 | 106061.3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2 |
4 |
0 |
4 |
1 |
0 |
8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8 |
2 |
0 |
0 |
0 |
0 |
2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7 |
0 |
0 |
0 |
1 |
0 |
2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1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7 | 1 | 0 | 4 | 0 | 0 | 32 | ||
(七)总计
|
72 |
4 |
0 |
4 |
1 |
0 |
8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委的主动公开率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按照有关要求,梳理政务公开目录,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通过“上海交通网”向社会集中发布。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动态调整机制,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予以转化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