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等三项行政审事项批转移的公告
根据《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要求,现就有关行政审批转移事项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1、自2014年4月1日起,核发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核发道路危险货运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核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三项行政审批事项由上海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负责办理。
办理地址:上海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零陵路办公点)
徐汇区零陵路147号1楼接待大厅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6:00 咨询电话:64160708
2、自2014年4月1日起,办理船员注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签发(含非机动渡船渡工、非机动船舶驾长、内河游艇驾驶员)、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签发、内河特殊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四项行政审批事项由上海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负责办理相关工作。
办理地址:上海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化成路办公点)
宝山区化成路251号6楼602接待大厅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6:00 咨询电话:51952285
3、为确保业务不断不乱,由上海市交通港航业务受理中心在2014年4月1日前受理的上述七项审批事项,仍由上海市交通港航业务受理中心负责办结和发放。上海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负责4月1日起受理的七项转移事项的相关工作。
上海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