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外高桥港区五号沟作业区规划方案调整 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开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9-30

上海港外高桥港区五号沟作业区规划方案调整正在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向公众发布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信息。

一、规划方案调整概要

1)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的范围是原规划中五号沟作业区越江通道下游码头区岸线及相应水陆域,具体自越江通道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自然岸线总长约8.2公里。

2)规划期限

规划研究的基础年为2018年,水平年为2025年和2030年。

3)功能定位

五号沟作业区功能定位以集装箱运输为主,兼顾商品汽车、粮食、件杂、能源运输等功能。其中,越江通道下游段岸线主要以集装箱和商品汽车运输功能为主,兼顾粮食、能源运输功能。

4)岸线规划

五号沟作业区规划自然岸线约13公里,越江通道上游段4.6公里港口岸线已全部利用,现状为集装箱及滚装泊位作业区。

越江通道下游区原规划范围内自然岸线长8.2公里,即自越江通道至白龙水污水处理厂。本次规划取消粮食码头至LNG码头之间1860米港口岸线,同时取消张家浜水道下游被水道分隔不适宜利用的0.4km岸线。目前,已利用港口岸线约2公里。本次规划在现有粮食码头下游延长100米港口岸线建设粮食泊位,油品码头下游延伸340m港口岸线建设油品码头。油品及LNG泊位区下游规划集装箱泊位区和规划商品汽车泊位区。

5)总体布置规划

本次规划调整不涉及五号沟作业区越江通道上游区。

五号沟作业区越江通道下游区目前已建成中国极地考察国内基地项目、上海良友新港储运有限公司、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LNG事故备用站、上海浦航石油有限公司、黎明垃圾填埋场和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利民灰场。现已利用港口岸线约2km,未利用港口岸线4km。本次规划取消粮食码头至LNG码头之间1860米港口岸线和张家浜水道下0.4km岸线,同时取消后方陆域规划。重新布局未利用岸线及后方陆域,规划为集装箱泊位区和商品汽车泊位区,沿江建设92万吨级~5万吨级的集装箱泊位和23~7GT汽车滚装泊位;后方陆域进行优化,缩减后方陆域用地。其中,集装箱码头区陆域面积160m2,商品汽车码头区陆域面积75.6m2

二、规划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21-23115183

三、环评单位概要

评价机构名称: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地址:上海市民生路600

评价机构联系人:于工

评价机构联系方式:021-58856638zhghc@jtw.shanghai.gov.cn(电子邮箱)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意见征询内容主要是公众对本规划调整方案环境合理性、环评需要关注的问题及希望采取的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见附件)进行填写,以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提交书面意见。联系方式请见第二、三条,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