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道路交通噪声专项治理”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上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道路交通噪声专项治理”已落实整改措施并达到整改目标。市交通委配合松江区党委和政府完成申嘉湖高速近联庄村9组、10组一侧安装声屏障工作,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完成道路交通噪声排摸工作,制定整治计划并及时完成,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城乡建设管理委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道路交通噪声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各区、各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开展道路交通噪声治理工作,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6日至11月19日。凡对公示内容有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方式反映至市交通委员会设施养护监督处。
电话:021-23196036 传真:021-23196171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