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事项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事项,市交通委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整改。一是针对上海翔胜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和上海中规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沈浦泾路分公司存在不合规问题,及时督促宝山、金山两区交通管理部门立案,依法责令上述两家企业停业整顿。该两家企业已注销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二是配合市生态环境部门强化落实汽车排放检测维护I/M制度。结合机动车检验检测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M站开展全面督查,对发现M站不规范维修等问题责令改正。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沪环大气〔2025〕88号),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机动车维修企业(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站(M站)综合监管工作方案》(沪交运服〔2025〕510号),强化汽车排放与维护协同监管的闭环管理。三是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分阶段实施本市国四柴油货车限行举措,2024年10月起外环内限行,2025年10月起郊环内限行。四是推进本市公交、出租汽车新能源化,公交新能源车占比达98%,巡游出租新能源车占比达95%。2024-2025年累计报废、更新本市注册的老旧船舶80艘以上。上港集团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非道占比接近63%。本市建成并接入市级岸电平台的正常经营港口企业岸电设施862套(不含船厂),岸电覆盖率达到99.8%。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2日至12月2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馈至市交通委科技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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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