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公示
2025年,市交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美丽上海建设。现将市交通委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公示如下:
一、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根据上海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市交通委会同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完善机制,按时完成码头船舶污染防治督察问题整改。一是落实全市码头港口经营许可环保手续及环保设施配置运行情况的全面排查和整改。二是建立完善长江干流码头全面配置船舶垃圾接收处置设施的全流程闭环监管机制。三是通过增加流动接收船数量、优化线路设置、扩大覆盖范围等措施,进一步提升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能力,共开行17条流动接收线路、设置15个黄浦江和内河水域固定接收点。
二、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攻坚治理
一是移动源方面,我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于2025年10月联合实施国四柴油货车郊环限行,推动老旧营运货车淘汰更新。二是扬尘源方面,依托交通工地智慧监管平台、无人机巡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裸土覆盖、喷淋等抑尘措施;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四新”技术等施工工艺;会同市城管执法局优化涉扬尘等文明施工执法机制。港口方面,严把环保准入门槛,强化对码头抑扬尘措施的日常执法检查。三是社会面源方面,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深化落实I/M制度,严肃整治M站不规范维修等问题;依托汽修综合监管平台,完善数据异常报警等功能,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
三、全力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一是大力发展多式联运,2025年水水中转比例接近53%,全年海铁联运完成109.9万标准箱。二是不断推动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轨道交通运营总里程达到906公里,中心城区绿色出行占比超75%。三是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能源结构,我市公交、巡游出租用车已基本实现新能源化,新能源营运重卡在全市重型营运货车中占比接近20%,城市配送领域全面使用新能源货车;新增和更新的苏州河游船、黄浦江游览船、轮渡客轮等原则上全部采用纯电动船舶。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制订并发布《关于加强本市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的通知》,促进公共充电站高质量发展,全市累计建成公共(含专用)充电桩约29.8万根、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车位213个,新评定51个出租车充电示范站。港口岸电覆盖率达到99.8%,使用率持续提升。印发实施《上海市推动国际航运燃料绿色转型工作方案》,推动上海港成为全球少数同时具备对国际航行船舶开展保税LNG、绿色甲醇“船到船”同步加注的港口。
四、着力推进常态化污染治理
一是强化交通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组织拍摄2025年上海交通领域生态环境警示片,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二是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替代。推进机场港口非道淘汰更新,上港集团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非道占比超60%,两大机场新能源车占比25%以上。三是强化日常环保执法检查。1-12月,市区两级交通执法部门共开展船舶防污染检查10225艘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07项,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85起;开展船用燃油抽样检查7427艘次,抽样检查合格率为100%;开展港口防污染执法检查3244户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7起。四是持续深化噪声专项治理。轨道交通方面,2025年完成声屏障部分区段共约1.3km加装和约2公里声屏障更新工作;完成62公里钢轨打、铣磨作业;完成236列列车架大修,更换减振扣件近19万套。道路交通方面,依托噪声治理长效机制,2025年完成道路交通噪声点位整治1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