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化工园区认定不严不实”问题事项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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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针对“化工园区认定不严不实”事项,市交通委配合牵头部门市经信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应急局等,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相关要求,制定了《上海市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实施细则》,并参与组织专家开展化工园区评估、市级部门共同认定等工作。市交通委作为配合部门之一,已按照“化工园区认定不严不实”问题事项整改方案的要求完成整改。

  公示期为2026年6月25日至7月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馈至市交通委科技信息处。

  电话:021-23115275  传真:021-83090187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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