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道路运输局局长办公会邀请公众代表列席, 共议《上海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规定》(送审稿)
8月23日,市交通委副主任、市道路运输局局长刘斌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审议并通过了《上海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规定》(送审稿)。会议邀请了企业代表、市民代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共四位公众代表列席。
代表们认为该《规定》的制定为解决特定区域停车供需矛盾具有很好的现实意义,制定过程扎实细致,反映了停车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性,也体现了城市精细化治理能力,为提升城市停车供给能力,改善出行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合理停车需求提供了重要保障。希望正式出台后通过各个渠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扩大受益辐射面。
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也对本次《规定》草案的编制主体、程序和内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一致认为完全符合《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的要求,做到了“依法行政”。希望本《规定》得以顺利推进,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让文明归位,幸福到位,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