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代表参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决策过程
12月4日,市交通委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听取关于新一轮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情况的汇报,并邀请来自上海船东协会、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的代表参会,全程参与主任办公会决策过程。

三位行业代表对《管理办法》的内容均表示肯定,一致认为延续该政策很有必要。新一轮《管理办法》契合了当前国家对上海“五个中心”战略部署以及《上海市推进航运中心建设条例》的精神,并结合最新形势和未来发展重点,在支持范围上做了适度优化与精准聚焦,着力补齐高端航运服务业短板,积极顺应绿色、低碳、智能的航运业发展新趋势,既保持了政策的延续性,也增强了政策的前瞻性和引导性。
代表们进一步建议,尽快推动配套实施细则落地,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一方面,持续引导集装箱运输“弃陆走水、走铁”,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构建更加高效、畅达、绿色的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另一方面,加快构建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体系,积极融入全球航运治理体系,为建设全球领先的国际航运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市交通委将在涉及行业发展的重要议题上,继续邀请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和院校代表列席会议,不断增强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