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鼓励靠泊船舶使用岸电扶持办法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7-08

一、 公告内容

结合“十四五”航运中心和绿色港口建设要求,为持续推进船舶靠港期间大气污染治理,进一步鼓励岸电发展,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定了《上海市鼓励靠泊船舶使用岸电扶持办法(2021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一轮政策”),现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科技信息处,邮编200125。

电子邮件地址:kjxxc@jtw.shanghai.gov.cn。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21日。 

二、 草案全文

上海市鼓励靠泊船舶使用岸电扶持办法(2021版)(征求意见稿)

三、 背景介绍

1. 编制背景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2021年9月13日交通运输部修订并发布《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31号)。上述文件均要求地方各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出台资金补贴、电价优惠等扶持政策,支持码头岸电设施改造和船舶受电设施安装,鼓励船舶靠港使用岸电。为进一步鼓励岸电发展,减少港口污染物排放,市交通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在对前期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上海市鼓励靠泊船舶使用岸电扶持办法(2021版)》。

2. 编制过程

自2020年11月起,市交通委着手起草《上海市鼓励靠泊船舶使用岸电扶持办法(2021版)》,起草过程中征求了上港集团、上海船级社、相关航运企业意见。分别于2021年8月12日、2021年11月23日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行业专家意见。2021年11月,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就联合印发《上海市鼓励靠泊船舶使用岸电扶持办法(2021版)》事宜请示了市政府,相关市领导批示同意了请示。2022年1月11日至1月21日通过“上海交通”门户网站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2022年3月,开展了重大行政决策风险等级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

四、 会议审议情况

2022年,经市交通委第六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上海市鼓励靠泊船舶使用岸电扶持办法(2021版)》

会议指出,船舶排放污染是本市大气PM2.5污染主要来源之一,也是环保治理的重点领域。近年来,国务院、国家审计署、交通运输部、市人大等部门多次对港口岸电设施建设与使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充分说明了港口岸电对减少船舶污染排放的重要意义。上一轮岸电扶持政策自施行以来,对促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岸电使用率还不高。此次修订从支持建设转向支持使用,同时增加了内河岸电、新能源船舶充电等补贴政策,有利于推动岸电使用,对降低船舶污染物排放,推动港航绿色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五、 决策结果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岸电发展,提高靠港船舶岸电使用率,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制订了《上海市鼓励靠泊船舶使用岸电扶持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交通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靠泊船舶使用岸电扶持办法》的通知(沪交行规〔2022〕6 号)

六、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一是开展调研走访。为深入广泛了解行业发展现状、企业关切的重要问题,前期结合交通大调研工作,走访了包括上港集团、振华重工、黄浦江游览船经营企业、三岛客运经营企业、内河小码头在内各类型码头企业,系统梳理出当前岸电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码头岸电建设与靠泊船舶不匹配”、“岸电使用率低”、“岸电补贴适用范围未能全覆盖”等,提出了针对性的举措。

二是组织专家座谈会。为完善办法内容,多次组织上港集团、上海船级社、相关航运企业进行专题研究。于2021年8月12日、2021年11月23日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邀请行业专家对《扶持办法》进行论证。专家分别对加大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覆盖面、提高船公司使用积极性、便利岸电服务费结算、支持新能源船舶发展、完善内河岸电标准化建设、完善平台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建议意见。同时,专家一致认为《扶持办法》的制订,有助于加快本市港口岸电设施的建设和应用,思路清晰,兼具宏观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征询各方意见。在上海海事局、市级其他部门、相关企业和专家学者等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多轮的反复修改,我们于2021年6月形成了《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2021年11月,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就联合印发《上海市鼓励靠泊船舶使用岸电扶持办法(2021版)》事宜请示了市政府,相关市领导批示同意了请示。2022年1月11日至1月21日通过“上海交通”门户网站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风险评估

《上海市鼓励靠泊船舶使用岸电扶持办法(2021版)》虽然可能影响相关码头、航运企业等行政相对人权益,但是因相关行政行为属于行政给付范畴,风险点总体可控。同时,《扶持办法》对相关补贴资金申请、发放等有明确的监管机制和措施,能够确保风险管控及时到位。基于以上判断,办法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等级评估为低风险。

 合法性审核、公平性竞争审查意见

《上海市鼓励靠泊船舶使用岸电扶持办法(2021版)》属于规范性文件,同时又被列为市交通委重大决策事项,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经委内法规、财务部门审核、审查,不存在违法或明显不当的情形。